羅賢哲共諜案 判無期定讞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6日電)前陸軍司令部少將羅賢哲因涉共諜案被最高軍事法院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羅賢哲於擔任泰國武官期間,因出入不當場所、性交易的不檢行為,遭中共要脅吸收,違背職務從事收集、交付軍事機密的間諜活動,且收受賄賂。

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認為羅賢哲於任職期間,為中共從事間諜活動的行為,已構成陸海空軍刑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為敵人從事間諜活動罪」,該罪法定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但因羅賢哲在偵查及審判中自白,依法減輕其刑後,去年7月間將羅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全案上訴至最高軍事法院後,仍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羅賢哲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公懲會今年1月指出,羅賢哲擔任軍職以來,受國家栽培拔擢為軍中高階將官,卻不潔身自愛,貪戀聲色,行為不檢,遭中共要脅吸收利用後,還多次收受中共官員賄賂,傷害國家利益,危害國家安全,對國軍軍譽與士氣有重大衝擊,因此依公務員服務法議決將他撤職並停止任用5年。101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