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肉攙豬肉賣 狠削3000萬

羊肉攙豬肉賣 狠削3000萬

中國時報【曹明正╱高雄報導】 高雄「金龍」與新北「華元」2家肉品公司涉嫌以豬肉攙羊肉方式,加工製成羊肉捲賣給火鍋店或傳統市場,賺取不法利益。高雄地檢署2日偵結,認定2公司販賣假羊肉超過16萬公斤、詐得近3000萬元,依違反食安法及詐欺等罪起訴,檢察官並建請法院從重判刑。 檢方指出,金龍肉品公司負責人黃建惠、林金枝夫婦,去年1月起在高雄橋頭區無牌成立肉品加工廠,未申請食品工廠登記證,卻從國外進口羊肉,以羊2、豬1的比例製作冷凍羊肉捲,再由不知情員工分切成羊肉片。 裝袋、裝箱完成後,金龍公司明知羊肉混攙豬肉,仍以「羊肉片」、「火鍋羊肉片」為標示出貨,雄檢調查下游廠商、火鍋店及小吃店有48家被騙,從去年1月起至11月止,販售假羊肉1萬5000餘公斤,詐財352萬元。 華元國際公司負責人何國榮,同樣沒有食品工廠登記證,卻成立威峰工廠從事肉品加工,由於進口羊肉價格自2013年起不斷飆漲,何男為降低成本,隔年1月起自11月止,在廠房指導陳姓員工與5名外勞製造假羊肉。 何男涉嫌將成本較低的豬臉頰肉,即俗稱的「菊肉」按不同比例攙入羊肉內,加工製成羊肉捲,並在攙偽的肉捲外標示為「A羊肉捲」、「CH羊肉捲」及「B羊肉捲」。 何男因製作羊肉捲過程剩餘羊油過多,為降低生產「菊肉捲」成本,另以羊油假冒豬油攙入菊肉內製成肉捲,並標示「C肉捲」販售。 檢方調查,華元出貨給下游廠商19間,4款肉捲共賣出1萬餘箱、重逾16萬餘公斤,詐得2567萬餘元。 高市衛生局因抽驗市場火鍋羊肉片,發現金龍公司所賣羊肉竟驗出豬肉DNA,另有民眾在巿場買羊肉卻沒羊騷味,向衛生局檢舉後查出華元的羊肉有豬肉。 雄檢偵結後依刑法商品虛偽標記罪、詐欺取財罪及食安法食品攙偽假冒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官對黃建惠、何國榮兩人從重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