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政策愛轉彎?衛生署昨(26)日宣布傳統整復推拿人員(俗稱推拿師傅)最遲在12月31日前退出中醫診所。對此,中華黃庭醫學會理事長陳朝龍強調,官方應讓一切回歸法律面,如果西醫同址可設非醫療的部分,中醫也應比照辦理,同時政府必須盡速落實中醫輔助人員的「教、考、用」制度。
衛生署公布「傳統整復推拿人員執業管理要點」草案,將中醫傷科推拿、傳統整復推拿明確區分,前者為醫療行為,後者為商業行為,同意傳統整復推拿人員可依公司法辦理商業登記,廣告招牌可使用「傳統整復推拿」6個字,就如同醫學美容、一般美容區分方式,但醫療機構不得聘僱傳統整復推拿人員從事醫療行為,原本打算同意診所設民俗調理區的決議改為維持現狀至今年底。
陳朝龍指出,行政命令不得違反法律,牴觸者無效,雖然衛生署同意舊設維持現狀,新設不准,但現狀也只到今年底為止,他質疑,眼科診所可以設置非醫療部分,也就是同址、同號、獨立出入口,為何中醫診所卻不准?而且衛生署罔顧民意的做法實在令人不解。
此外,政府應積極規劃推動「中醫傷科輔助人員法案」,在法律制定之前,目前現存於中醫診所內的推拿人員應有參與特考的權利,這些人員應保有5年5次特考的機會,考上就是醫事人員,考不上就必須離開中醫診所,這才是正確的退場機制,也才能合乎民主法治的精神。
衛生署對民俗調理區的政策似乎又發生急轉彎?為此,推拿師自救會副會長高斌書表示,對於衛生署做出這樣的草案令人感到不滿,推拿師自救會將會繼續抗爭到底,直到推拿人員權益與社會大眾的健康權益受到應有的重視為止,但上街抗爭的時間未定,目前預計5月份,至於詳細情節仍需要內部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