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播再重播 台灣電視業病入膏肓 廣告主至上 消費者踢一邊

重播再重播 台灣電視業病入膏肓 廣告主至上 消費者踢一邊

在台灣電視媒體經營者心中,「衣食父母」已從觀眾轉為廣告主,因為廣告多寡影響生存;至於收視觀眾反正也沒有什麼選擇,除非完全退訂,否則即使邊看邊罵,也祇能繼續忍受。

過了農曆春節之後,喜歡觀看電視節目的人都會敏感地發覺,怎麼各個頻道轉來轉去,除了新聞台之外,其他戲劇台、綜合台、卡通台,甚至電影台,幾乎都是重播老舊作品,難道他們不擔心觀眾反感嗎?

沒錯,台灣的電視媒體經營者,老早就不把原本應該是他們「衣食父母」的觀眾,放在心上了。對這些電視台的老闆而言,如今他們在意的,就祇有廣告主,因為廣告多寡影響生存;至於收視觀眾,已經沒有那麼重要,因為反正他們也沒有什麼選擇,除非完全退訂,否則即使邊看邊罵,也祇有繼續忍受。

台灣眾多媒體消費者受到如此「不人道」的待遇,其實已非一朝一日。大約從二十世紀末有線電視系統整合完成,所有主要電視頻道開始聯合訂頻,消費者選擇權利徹底遭到剝奪之後,這種現象就已經開始了。祇不過起初電視台顧忌社會反彈,還不敢明目張膽,後來發現收視大眾毫無反應,同業彼此有樣學樣,大肆跟進,從此每年過完農曆春節,廣告淡季來臨,為了節省成本,就紛紛採取重播措施因應。

五大營運商 操控全國有線系統

今天國內電視媒體產業淪為供給方徹底壟斷、需求方完全被宰制的市場結構,竟然是在國人不知不覺之間完成的。當年老三台(台視、中視、華視)在黨政軍三股勢力背後操控下獨占經營,固然出現許多令人詬病的問題,但後來有線電視衍生的負面影響更大。剛開始各地第四台到處設立,政府主管機關新聞局沒有盡責及早推動立法加以規範,放任民間財團與黑道進行整併,最後的結果是,全國有線電視經營雖然劃分為五十一區,法律上也規定每區最多五家,實際上卻形成幾近一區一家的實質獨占局面。如今全國共有五十九個有線電視系統,分別隸屬於五大營運商(MSO)。

至於每個系統銷售的電視頻道,則是經過業者私下運作加上新聞局刻意配合,終於形成全國聯合定頻。早年各個系統商開始各自決定上架的頻道,每年年底還為哪些頻道可否排入而展開場面緊張的談判,後來數度發生廣受歡迎頻道遭到斷訊的事件,新聞局在輿論壓力下介入協調,而系統業界則在半推半就的情況下,推動完成全國定頻的工作。台灣所有有線電視系統銷售的頻道完全一樣,這就好像統一超商、全家、萊爾富等便利商店通通賣同樣的商品一樣,明顯就是公平交易法所禁止的聯合行為。但這種公然施行的違法作為,居然就在業者主導、學界漠視、消費者無所謂,加上立法院配合、新聞局縱容的情形下實現了。

頻道聯合襲斷 剝奪消費者選擇權

經營區域獨占,銷售的頻道又是聯合壟斷,表面上一般家庭每月祇要花費不到六百元就可以看到將近一百個頻道,非常划算。但究其實,由於消費者的選擇權利遭到完全剝奪,市場機能徹底喪失,結果就造成下述許多國人難以理解的後遺症:

其一就是重播比率偏高。不僅過年之後廣告淡季在黃金時段重播,其實一般有線電視台平日播放新製節目通常祇有四或六小時,一天內再重播三到五次。有些電影台更扯,每年就是靠著幾十部電影,從年頭重播直到年尾,可能隔年又繼續再播下去。

其二是電視節目製作水準日益下降。台灣一年電視廣告金額總共大約兩百億元,以前集中在無線電視,老三台時代還有不少叫好叫座的戲劇或綜藝節目。如今同樣的廣告量分散到六十個左右頻道,僧多粥少,每台廣告收入不多,相對無法大筆投資製作好節目。尤其無線電視台最慘,不像有線電視台還有授權費收入,四家廣告市占率又不及三○%,除了民視仍用心經營,其他幾家幾乎陷入苟延殘喘的困境。目前台灣八點檔連續劇兩小時製作費不到一百萬,相對韓國一小時十萬美元以上,台劇與韓劇根本無法相提並論,實不奇怪。

有線獲利豐厚 廠商懶得改變現況

其三是新聞台談話性節目藍綠壁壘分明,撕裂族群、破壞社會團結莫此為甚。由於消費者未能像購買報紙、雜誌一樣,選訂自己屬意的頻道,各個新聞台祇要占到頻道位置,毋需考慮多數觀眾是否接受,祇求爭取一定收視率,就可獲得相當利潤。在這套邏輯之下,形成藍綠陣營分庭抗禮,台灣民眾受其撩撥,成為明顯分裂的社會。

其四是有線電視系統獲利豐厚,不願配合政府政策推動數位化。五個MSO擁有經營區域獨占、銷售頻道聯合壟斷的絕對優勢,每個月從每個收視戶收取五百多元收視費,但平均成本不及兩百元,獲利率十分驚人,這也就是為什麼凱擘、中嘉兩大MSO股權移轉,僅有一百餘萬戶,交易金額竟然高達六、七百億元的原因。MSO既然如此賺錢,自然不肯改變現狀,以免花錢投資之後,又要開放消費者選擇頻道,往後營收反而減少。在這些業者無所不用其極的抵制之下,台灣有線電視數位化普及率不及一○%,遠遠落於香港、韓國、日本、美國甚至中國大陸之後,不僅影響消費者權益,也導致台灣網路基礎建設停滯不前,與其他鄰近國家差距愈拉愈大。

上述種種問題的處理,本來都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權責。遺憾的是NCC成立迄今經過兩屆人事更替,卻一再陷入內部權力傾軋,或是多數傳播背景委員祇熱中於電視節目內容的管制,卻置最根本的電視市場結構的徹底調整於不顧。最近NCC組織法已完成修正,今年七月也將有半數以上委員即將更換,新任行政院長陳?應該及早尋覓可以推動根本改革的人選,將這個攸關台灣文化、社會、政治及科技發展的重要產業,早日導向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