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師中午陪學生吃午餐,地方政府要求中央編列預算,給「用餐指導費」。新北市在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提案,午餐時間不在教師的授課時數內,基於孩童安全、指導用餐,導師額外提供服務陪孩子吃午餐,新北市今年編列三千九百萬作為導師用餐指導費,希望能統一編預算或是建立標準處理方式。 (陳映竹報導)
新北市教育局長林騰蛟表示,今年起,新北市參考台北市做法,補助國小教師「用餐指導費」,低年級每個月補助二百元、中年級四百元、高年級五百元,教師的營養午餐費則自行支付。林騰蛟在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中提案,希望有關國中小導師用餐指導費、校外教學(含畢業旅行)指導老師和工作人員費用,教育部能有一致性編列方式。 「中午不是老師的授課節數內,但我們額外要求老師提供服務,今年起新北市補助用餐指導費。」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批評,此舉讓人感覺教師太斤斤計較,一切向錢看齊,未來是否打電話給老師也要付錢、付加班,這部分應該包含在導師費中。
教育部次長吳財順表示,既然地方有意見反映,將找各縣市交換意見,尋求合理作法。教育部只編列經費補助弱勢學生營養午餐費,教師不在其中,地方政府有的幫教師出午餐費,有的以「用餐指導費」等各種名目支付,有的則是教師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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