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水區環評擬放寬 環團痛批

中國時報【湯雅雯╱台北報導】 環保署提出環評法修正草案,研擬放寬集水區部分開發案,一旦修法通過,開發面積五百平方公尺以下、或累積面積兩千五平方公尺以下,只要經主管機關同意,可不必實施環評。昨公聽會上,環保團體砲聲隆隆,痛批財團未來可堂而皇之進駐,大開水源區或生態敏感區的開發之門。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常務理事吳麗慧說,修法後將放寬於水庫集水區修路,也將鬆綁產業進入第二集水庫集水區,「台灣的環境將要為此付出很高的代價」。她質疑,環保署此舉是否是在為美麗灣、悠活等案解套,值得外界公評。 環保署綜計處處長葉俊宏澄清,美麗灣、悠活都沒有位在全台水庫集水區上,此次修法也沒有針對飯店、旅館放寬環評,環保團體根本是硬扯,兩者八竿子扯不上關係。 葉俊宏說,此次修法僅針對全台集水區,並將集水區分成兩級,第一級集水區水庫有七十五個,第二級集水區水庫有廿一個,僅針對第二級集水區「放寬」,並沒有統統放寬,請環保團體放心。 葉俊宏說,因為全台水庫集水區占全國總面積約三十六%,屏東、台南及南投等地方政府反應低汙染工業應該放寬環評條件,避免擾民。環署去年找專家學者開會,研擬「環評評估細目及開發範圍認定標準」修正草案,僅放寬非高汙染工廠,如食品、麵包工廠等,進駐第二級水庫集水區可免環評。 公聽會上,立法委員及業者大聲叫好,認為有助地方經濟發展;但環團則強力抨擊該項法令鬆綁,將嚴重破壞水資源、汙染水源,呼籲環保署不可草率修法。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批評,這樣的修正無異是大開水源區或許多生態敏感區的開發之門,包括海拔一千五百公尺高山、農業用地、國家重要溼地、國家公園以及野生動物保護區等,都將面臨免環評就可擴大開發的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