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美少女叛逆離家 狀告法院向父母討生活費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新澤西州一名18歲少女因個性叛逆,不滿父母管教離家出走,但卻向法院聲稱自己被逐出家門,並控告父母要求支付學費、生活費。近日,法官做出判決,父母不必負責她目前的生活費、學費,並當庭斥責她太驕縱!

根據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現年18歲的坎寧(Rachel Canning)原本是學校啦啦隊隊長,也是榮譽學生,但2013年10月不顧家人反對擅自離家出走,住在男朋友家,甚至還跟男友一起逃學,遭學校停學處分。

報導指出,最後父母無計可施只好切斷一切金援,只希望女兒回頭,沒想到,坎寧竟一狀告到法院,聲稱父親會家暴,母親則在言語上對她造成精神虐待為由,要求父母必須支付生活費及未來一直到大學的學費和交通費、訴訟費等等,共計2萬美元。

但坎寧父母喊冤指出,根本是女兒自己離家出走,並提供電話錄音,發現坎寧不斷用髒話辱罵母親,還說「我恨你」等字眼,而坎寧對父母的指控毫無根據,因此法官判定,坎寧父母不必支付她目前的生活費和學費。對此,坎寧的父母親則相當自責,坦言自己把女兒寵壞,才會讓她如此嬌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