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惡性轉移性乳癌有3徵兆

高惡性轉移性乳癌有3徵兆

記者陳金旺/台中報導
40歲王姓女子 5年前摸到左乳硬塊,確診是乳癌 2期後,歷經化療、手術、放療、荷爾蒙治療,原以為已擺脫乳癌時,卻發現癌細胞轉移到骨頭、肺部,甚至痛到不良於行。與醫師討論後,立即以化療加上標靶藥物積極治療。
國內每年新增逾萬名乳癌患者,彰化基督教醫院乳房中心主任陳達人指出,約有 2成患者初次確診即為晚期乳癌。目前臨床上有一群 Her2陰性的患者屬於「高惡性轉移性乳癌」,包括荷爾蒙受體也是陰性的三陰性乳癌,以及荷爾蒙受體陽性有症狀且超過兩個危險因子的患者,由於化療效果不佳,但病情進展快速且預後差,治療仍有困境。
陳達人指出,導致高惡性轉移性乳癌患者的存活率及無疾病惡化存活期下降的危險因子有 6個,包括臟器轉移、大於三處器官轉移、三陰性、循環癌細胞的數量高、無病間期小於 24個月及腫瘤分化級數 3等。以無病間期小於 24個月為例,其死亡風險為 2.7倍,若是三陰性患者,死亡風險更是 4.3倍。
目前治療中的 Her2陰性轉移性乳癌患者屬於「高惡性轉移性乳癌」,其化療反應率約 2成。衛福部台中醫院血液腫瘤科醫師陳駿逸指出,標靶藥物可預防 VEGF所引起的血管通透性增加,加強化療效果。臨床研究顯示,第 1線使用紫杉醇合併標靶藥物,較單一使用紫杉醇治療,不僅可增加近 2倍腫瘤反應率,更可延長近 2倍的無疾病惡化時間,可做為臨床治療武器。
10月為國際乳癌月,陳駿逸提醒乳癌患者,若病情進展不要灰心,判斷是否為「高惡性轉移性乳癌」三步:一檢 (轉移後病理檢驗 )、二算 (查算有幾個危險因子 )、三治療 (與醫師討論最適合的治療,不放棄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