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敏惠提告 壹週刊:將提證據

(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21日電)壹週刊法務經理葉錫波今天表示,中國國民黨副主席、嘉義市長黃敏惠告壹週刊妨害名譽,此事已進入司法程序,到時壹週刊將會提出證據。

國民黨發言人賴素如表示,黃敏惠已委託她到士林地方法院,對壹週刊提起民事訴訟,控告壹週刊妨害名譽,對壹週刊社長裴偉、總編輯邱銘輝,以及謝忠良、蔡慧貞、唐瑋璘5人,求償新台幣200萬元,並要求在4大報刊登道歉啟事。

葉錫波說,黃敏惠自己表示,她認識陳盈助,並在2008、2009年兩度介紹陳盈助給總統馬英九,何來妨害名譽之說?「不知道她提告是什麼意思」?

葉錫波表示,此事已進入司法程序,到時壹週刊將會提出證據。

另外,中國國民黨正副總統參選人馬英九、吳敦義全國競選總部「台灣加油讚」執行總幹事金溥聰今天發表聲明表示,壹週刊報導指「金溥聰曾於2009年到嘉義拜會陳盈助」,他在看到報導後第一時間正式發出新聞稿澄清,表明不認識陳盈助也從未跟陳盈助會面;而且報導所指時間,他不在台灣,而是在美國布魯金斯研究院擔任訪問學者。

金溥聰表示,他遵守不輕易對媒體興訟立場,決定目前暫不對壹週刊提告;但他批評壹週刊「毫無新聞專業與新聞道德的表現,令人唾棄」。對此,葉錫波說:「謝謝指教」。10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