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保費調漲?金管會:定期壽險、終身壽險等有調降空間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針對7月1日起因修正責任準備金利率及實施第五回經驗生命表,而造成保費調漲,金管會27日表示,保險公司基於營運成本考量,通常會調整計算保險費的預定利率及預定死亡率予以因應,而間接影響壽險商品保費,但因商品類型的差異,影響程度有所差異,像是保障期間10年以上的新台幣純死亡保障型商品如定期壽險、終身壽險保費,可能因死亡率改善而有調降空間。

金管會指出,在參考市場利率趨勢相關指標,並兼顧維持保險業清償能力、消費者保費負擔能力及鼓勵銷售提高保險保障的長期保險商品等監理目標,金管會在2011年12月15日決議2012年人身保險業新契約責任準備金適用的利率及第五回生命表的實施,另因保險公司修正相關商品需要作業時間較長,且需修正商品甚多,因此,給予6個月作業時間,將實施時間定於2012年7月1日。

雖然修正責任準備金利率及第五回經驗生命表的實施,是針對責任準備金提存所為規範,不過,金管會強調,保險公司基於營運成本考量,通常亦會調整計算保險費的預定利率及預定死亡率予以因應,而間接影響壽險商品保費。

由於商品類型的差異,預定利率及預定死亡率調整所產生的影響程度也有所差異,金管會說,像是保障期間10年以上的新台幣純死亡保障型商品如定期壽險、終身壽險的保費,可能因死亡率改善而有調降的空間。

此外,金管會也提到,鑑於近年產、壽險業承保的個人傷害保險實際經驗死亡率呈現平穩狀態,為使個人傷害保險費率更具合理性,金管會也將個人傷害保險採主約設計的發生率下限標準調降,該類商品的保費可望降低。

另外,金管會也提到,為維持非吸煙體、吸煙體及一般壽險準備金提存標準的合理性及壽險業優體保單業務推展,也修正人身保險業辦理優體壽險商品業務計算保險費及計提各種準備金的預定危險發生率規定,將現行規定的「2007年臺灣壽險業非吸煙體及吸煙體生命表」修正為「2012年臺灣壽險業非吸煙體及吸煙體生命表」,對於非吸煙體之保戶而言,若購買優體保單(定期保險或純死亡保障之終身保險)較一般壽險保單的保費便宜,同樣自2012年7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