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SL搭售市話 中華電敗訴

工商時報【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中華電信強制用戶申租ADSL服務,必須同時租用市內電話服務的搭售規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為不合理,下令取消,雙方因此爭訟,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中華電信敗訴確定。 中華電信打輸這件行政官司後,對於所有中華電信的用戶將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呢? 那就是中華電信必須在NCC的限期內,取消搭售規定;簡單的說,未來用戶可以自由選擇要租用市內電話,或者ADSL的服務,而不必兩者同時被強制租用,為此,用戶將可大幅減輕資費負擔。 97年9月間,中華電信向NCC陳報新增「專用用戶迴路ADSL」服務資費,NCC認為,該項費率不合理,且有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情況,因此在98年1月函覆中華電信,不予核定。 NCC當時的函令同時要求中華電信,應在1個月內,取消申租ADSL服務,必須同時租用市內電話服務的搭售規定;並且,中華電信既有的ADSL用戶,得隨時取消與該服務搭售的市內電話服務,中華電信不得拒絕。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中華電信在本件訴訟之前,就因用戶申租ADSL服務時,須同時租用「市話」服務,並支付市話月租費的搭售行為,違反電信法規定,在96年8月間被NCC裁罰30萬元,並命中華電信在兩個月內,改正有損消費者權益的搭售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