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兒免扶養父母」 李明依喊讚
更新日期:
2009/11/06 12:34
家暴兒長大到底需不需要扶養父母,立法院終於通過修法,未來只要有過家暴、性侵或是遺棄的狀況,子女可以申請減輕或是免除扶養義務,曾經自曝有過類似經驗的藝人李明依聽到這個消息大聲叫好!
藝人李明依(2002.6.3):「我爸爸和我同父異母的哥哥,曾經在我身上有性侵害,和暴力事件。」
自傳血淋淋掀開不愉快的童年,和李明依一樣有這樣悲慘童年的受虐兒,長大卻還得再承受扶養父母的二次傷害,立法院終於通過修法。
重點就在民法和刑法,按照原本的規定,子女的成年後有扶養父母的義務,但考量包括家暴、性侵,還有被爸媽遺棄受害者的感受,未來只要有類似情形,子女可以申請減輕或是免除扶養的義務,李明依大聲叫好。
李明依:「你把法修這樣,他不用去揹負,好像過去因為被家暴,還要去養育他,不養還還要被說不孝,還違法。」
父母子女的扶養關係不再強制,改成相對義務,顛覆原本社會的倫理思想,能不能接受,還得看新法上路引發的效應。
- 職婦罵先生沒用 真正意思是對不起 (中廣)
- 摸黑配對 聯誼撇除「外貌協會」 (民視)
- 在家被「管教」 大班童突然「暴」同學 (自由)
- 單身害怕孤單的節日症候群 (中央社)
- 婚姻職業學!數學家易仳離 牙醫最忠誠 (自由)
- 自閉兒上台演話劇 挑戰不斷 (自由 11/24 04:09)
- 居家安寧療護 畫下有尊嚴的句點 (自由 11/24 04:09)
- 青少年性侵犯不矯治 日後恐成慣犯 (台灣立報 11/24 00:47)
- 良好生命教育:做孩子的榜樣 (台灣立報 11/24 00:47)
- 鼓勵上網 又不希望老人家太宅 (台灣新生報 11/24 0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