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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元宵節手提燈籠購樣檢驗結果

    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元宵節手提燈籠購樣檢驗結果元宵節即將來臨,標準檢驗局為關心兒童使用手提燈籠之安全及維護兒童健康,於元宵節前夕赴市面販售處購買兒童玩耍用「手提燈籠」共40件進行檢測,檢驗結果發現計有7件品質項目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為17.5%,其中包括「物理性」有6件不符合規定及「可塑劑含量」有2件不符合規定(含1件「物理性」及「可塑劑含量」均不合格);另有13件「中文標示」不符合規定,不合格率為32.5%,包括2件未貼附「商品安全標章」、「中文標示」及有11件「商品安全標章」內容不符規定。

    本次手提燈籠係依據國家標準CNS 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等系列標準、CNS 14276「電驅動玩具之安全要求」及CNS 15138「塑膠玩具中鄰苯二甲酸酯類可塑劑檢驗法」,檢驗「物理性(如小物件、危害尖端、危害邊緣、突出物、金屬線及繩索等)」、「耐燃性」、「電驅動測試」「重金屬含量(包括鉛、鎘、汞、鉻、砷、錫、銻、鋇含量)」及「可塑劑含量」等品質項目,並檢查「中文標示」。檢驗結果「耐燃性」、「電驅動測試」及「重金屬含量」檢測部分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另發現有6件「物理性」試驗產生危害尖端(邊緣)不符合規定,易割傷孩童皮膚或刺傷眼睛;有2件產品「可塑劑含量」超過國家標準CNS 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容許量0.1﹪規定;有2件產品未貼附「商品安全標章」及「中文標示」涉及違規逃檢,另有11件「商品安全標章」不符合「商品檢驗法」規定,不符合情形為批號標示方式錯誤。

    「鄰苯二甲酸酯類可塑劑」為環境荷爾蒙的一種,屬干擾生物體內分泌的化學物質,可能干擾破壞兒童原有內分泌系統的平衡及功能,會使男性雌性化及增加女性罹患乳腺癌機率。
    針對本次品質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之玩具商品,標準檢驗局已依「商品檢驗法」第63條之1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改正,違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另未貼附「商品安全標章」及「中文標示」部分,嗣經查證逃避檢驗屬實,違者將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規定處以新臺幣20萬以上200萬以下罰鍰;另倘「商品安全標章」未依規定標示完整者,業者應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將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標準檢驗局表示,手提燈籠歸列為玩具屬應施檢驗品目範圍,廠商進口或國內生產該商品於進入市場前須執行強制檢驗外,另對於流入市場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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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專利再審期間大幅縮短 提起訴願創新低

    智慧局去(100)年發明專利再審查案共計審結3,159餘件,使待辦案件由前(99)年之4,100件降低為3,600餘件。平均首次通知期間為17.03個月,審結期間亦降為22.64個月,分別較前(99)年縮短5.13及7.91個月,大幅降低申請人等待審查期間,顯示再審查待辦案件之清理已卓具成效。

    至於專利舉發案件因需由兩造進行攻防答辯,法律程序保障要求嚴謹,且須兼顧權利人同時進行更正申請,以維護其專利權益,影響案件審理進行之因素相對複雜。目前舉發案平均審結期間為21.84個月,其中新型舉發案件占75%,平均審結期間為20.21個月,亦較99年度縮短1.86個月。

    另觀察100年舉發案提起件數為911件,亦較99年度減少4.21%;而由經濟部訴願會統計資料可知,就100年審結各類專利案件,對核駁專利申請案件及爭執專利權效力之舉發案件,因不服智慧局處分而提起訴願者,亦創近年新低,僅為322件(較99年390件,降幅達17.44%),反映專利案件審查品質顯著提升。

  • 國人快速取得美國專利的新措施

    繼「台美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之後,智慧局又積極規劃推動以我國為PPH第一局之加速審查方案;稱為「支援利用專利審查高速公路加速審查作業方案( TW-Support Using the PPH Agreement),簡稱TW-SUPA方案」,針對台美間共同申請的重要發明,藉由TW-SUPA方案,以協助我國申請人於最短時間內取得台灣及美國專利。TW-SUPA方案將先試辦6個月,預估會有264件申請案受惠。

    對於以我國為首次申請局之發明專利申請案,申請人於美國提出對應申請案之申請日起6個月內,得據以向智慧局提出TW-SUPA申請,智慧局將優先進行審查。

    囿於智慧局現有審查資源, TW-SUPA方案試辦期間,各技術領域之每月處理件數分別為機械類及生活日用品類為每月各8件,半導體類、資訊類、通訊類、電力測量光及儲存裝置類、生技醫藥類、化工類及光電液晶類為每月各4件。同時,為使申請人能公平運用TW-SUPA方案,且避免申請人申請前未經適當慎選案件而將全部適格案件均提出申請,每一申請人每年申請件數之上限為8件。申請TW-SUPA,每件需繳納新台幣4,000元之申請規費。

    若申請案符合申請要件且申請文件齊備,智慧局會將案件依據技術領域排序,告知申請人該案之預估可發出審查結果通知之日期。若申請人認為沒有向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提出PPH之實益,可於收到前述通知後1個月內撤回TW-SUPA申請。

  • 智慧局發明專利加速審查措施成果可觀

    智慧局為加速審查發明專利申請案件,除了自2009年起試辦、2010年起正式施行之「加速審查作業方案(AEP)」外,2011年9月1日起更與美國合作試行「台美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計畫,提供申請人更多元化之選擇,並踏出我國在國際專利審查合作上的一大步。

    2011年向智慧局提出AEP之申請案共有1376件,較2010年之申請量差異不到5%,足見AEP之運用度已趨成熟穩定。另統計自AEP試行至2011年底,該局審查回覆(包括審查意見或審定書)事由1之平均時間為74.9天、事由2為89.6天、事由3為124.6天,其中事由1之平均回覆期間與2010年之數據相當,事由2及事由3則略為上升,惟申請人平均仍可於2至4個月內收到審查意見回覆,相較於一般案件需要約40個月才能獲得首次審查意見,AEP之施行對於申請人而言的確有相當大之助益。2011年度AEP申請案之核准率約為86%。

    發明專利初審階段提出AEP申請之技術領域類別分布,在2011年以半導體類(14%)、化工類(13%)、電力、量測、光及儲存裝置類(13%)及機械類(13%)所占百分比略高,其後依序為生活用品類(11%)、資訊類(11%)、通訊類(10%)、光電液晶類(9%)與生技醫藥類(6%)。基本上各領域間之申請趨近於平均分配,若與2010年之數據相較,半導體類由6%竄升至14%,光電液晶類則從19%驟降為9%,亦反應出科技產業之走向。

    智慧局自2011年6月起,積極試辦「發明專利關聯案聯合面詢」措施,試辦半年來已有多家高科技企業或研發單位積極參與,並提出包含半導體、LCD、連接器、儲氫、發光材料及通訊等類別,共計219件(29個關連群組)發明專利申請案向智慧局申明辦理聯合面詢。經本局篩選連繫後,進行聯合面詢件數達90件以上,至2011年12月底共進行11場次聯合面詢並完成66件專利關聯案面詢。其中經面詢溝通及即時通知應修正事項後,已有10件專利關聯案完成審結,此外有46件專利關聯案於面詢後1個月內發出審查意見通知函。

    台美PPH試行計畫為智慧局首度正式與外國專利局簽訂之雙邊專利審查合作計畫,亦促使本局成為全球PPH網絡中的一員,提升在國際舞台的能見度。依2011年9月至12月之資料統計,本局共計收到39件PPH申請,其中3件(8%)為本國人提出之申請、另外36件(92%)則為外國申請人所提出,且又以美國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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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專利待辦案件改善情形與展望

      為加速審查發明專利待辦案件,智慧局全力執行「清理專利積案計畫」各項措施,去(100)年除全面提升現有審查人員年審結量外,加上97名研發替代役役男協助檢索下,全年結案量36,627件,較99年結案28,526件, 98年結案23,382件,結案能量大幅增加;如從每位審查人員平均年審結量比較,則從98年89件、99年提升為105件、100年再提升為110件,審查效能逐年顯著提升。

    有關「清理專利積案計畫」中「補足智慧局39名編制空缺」及「增聘170名5年任期制約聘審查人員」新增人力,其進用法律依據之智慧局組織條例修正草案,業經立法院於100年12月12日三讀通過,並於12月30日生效施行,為使該等新增審查人員儘速到位,智慧局已專案向行政院請增預算員額,並積極籌備徵才相關前置作業,期於101年4月前開始進用, 預估5年合計可分別產出70,850件及18,200件審結件數。

    100年全年結案件數雖已大幅增加至36,627件,惟仍少於該年申請實體審查43,500件,亦即結案量仍少於進案量,審查人力明顯不足,致發明專利待辦件數累增為160,318件,較99年底增加6,627件,但與98年及99年分別增加17,523件及13,045件相比,累增速度已逐年減緩。101年倘順利補實39名編制空缺及增聘170名5年任期制約聘審查人員,預計自當年度起結案量將多於進案量,待辦件數開始逐年降低,推估至105年底將降至78,000件,平均審結期間縮短為24個月以內。

  • 大陸來台申請專利商標持續成長 顯示兩岸經濟熱絡

    自99年6月29日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及「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後,兩岸透過主管部門溝通平台與協處機制,直接協調解決智慧財產權交流所遭遇的問題並進行溝通,促使兩岸經濟穩定,而智慧財產的保護更上一層,也加速大陸人民來台申請專利商標的成長。

    專利申請部分,大陸來台申請大幅躍升,100年首次突破一千件,達到1,329件,較去(99)年成長76%,顯示大陸來台投資意願大幅提升,亦表示逐漸重視我國市場,而近5年申請案均呈現穩定成長趨勢。而100年1~9月國人在大陸申請專利為16,176件,推估全年約21,600件,與前1年比雖略減約3%,推測可能受美債、歐債風暴影響,惟尚能維持在2萬1千件以上的水準,同期國人在大陸發明專利申請為11,351件,近3年來均維持近5%成長率,顯示國人仍積極投資大陸市場。

    商標申請部分,大陸來台申請商標件數仍持續成長,近3年來平均每年增加三百件,而100年大陸在我國商標註冊申請為1,968件,較前1年(1,603件)成長23%,顯示大陸地區來台建立品牌的意願提升,將有效帶動兩岸經濟的活絡。而國人去大陸申請商標件數,100年我國在中國大陸商標註冊申請計7,214件,較前1年(10,767件)減少33%,則呈現下降現象,恐與全球景氣、大陸市場成長趨緩有關,此一部分仍有待進一步觀察。

      兩岸經貿活動必然衍生智慧財產權相關議題,因此涉及台商本身技術、品牌等問題最受關注。我國與大陸目前將持續以穩健積極的方式推動兩岸合作機制,協助台商解決困擾問題。智慧局相信在兩岸主管部門與民間團體的良性互動模式,能有效提升兩岸智慧財產權的創造、管理與保護能力,共創互利雙贏的局面。

  • 五大專利局專利申請 美歐中創歷史新高

    依據美、日、歐、韓、中國大陸五大專利局已公布的最新受理專利申請概況,美國在2011會計年度(2010年10月1日~2011年9月30日)專利申請件數為535,465件,歐洲2011年專利申請件數為242,642件,中國大陸則為1,633,347件,均創歷史新高。中國大陸在2011年之申請量較2010年增加約33.63%,而歐洲、美國則分別微增3.24%與2.92%,逐步揮別金融海嘯陰霾。

    經過二年後金融風暴的沈潛,五大專利局在2010年所受理的專利申請案件數大致已站穩腳步,逐漸恢復原有水準。2010年五大專利局受理的專利申請案件數中,以中國大陸(1,222,286件)最多,遠高於美國(520,277件)以降的其他專利局。

    以2010年與2009年相較,除日本(-1.01%)略有衰退以外,其餘均為正成長,且以中國大陸(25.15%)成長最多,遠高於歐洲(11.21%)等其他專利局。五大專利局在2010年所受理的專利申請案件數中,仍以中國大陸的件數及成長率獨占鰲頭,主要源自政策激勵與創新主體的推動。此外,中國大陸2011年發明專利數量(526,412件)首次突破50萬件,較2010年(391,177件)成長幅度達34.57%,後續發展值得密切關注。

    2010年我國在世界五大專利局的申請案件數,以向中國大陸(22,419件)、美國(20,151件)及日本(3,240件)申請最多。以2010與2009年成長率相較,我國向五大專利局的申請案件數均有成長,其中,以向南韓(57.37%)及歐洲(21.67%)成長幅度最為明顯。以排名而言,2010年我國向五大專利局申請專利多維持在前10名,其中,向南韓申請專利的排名由第7名上升至第6名,其餘則未變動(如表2)。此外,我國在2011年1~9月向中國大陸申請件數為16,176件,推估全年申請件數應與2010年相去不遠。

    國人在海外申請專利,多集中在五大專利局,且歷年表現優異,顯示我國擁有堅強的研發實力,並能維持創新能量。而商場如戰場,跨國企業如何安排專利所有權歸屬、占領技術領域制高點,同時防止其他競爭對手蠶食市場,或面對海外的專利侵權戰,端賴在智慧財產權上的辛勤耕耘與妥善的策略布局。

  • 漢翔公司徐延年副總經理2月3日升任總經理

    漢翔公司總經理職務,行政院核定由該公司現任副總經理徐延年升任,2月3日上午召開第5屆第8次董事臨時會,順利通過該項人事決議案,旋即在漢翔公司董事長劉介岑監誓下,完成總經理宣誓就職儀式。

    新任總經理徐延年中正理工學院航空工程系畢業,自60年8月即進入漢翔公司前身航發中心任職,服務迄今已逾40年,一路從基層助理研究員做起,歷任中科院航空研究所副所長、安翔計劃室主任、IDF經國號戰機總工程師、漢翔公司國防系統與科技事業部執行長等職務,自91年起擔任副總經理迄今,並為現任台灣區航太公會理事長。

    徐延年曾參與空軍武器發展策略小組任務,完成初級教練機、中型運輸機、自強號教練機及IDF戰機設計、生產、驗證等各項工作,歷練完整工作經驗豐富,是航太業的老兵,對漢翔的企業文化及任務使命駕輕就熟,此次獲經濟部重任拔擢出任漢翔公司總經理,是國營事業人事專業最佳寫照,相信以其兼具的工程專業、經營管理長才及服務歷練,必能繼續秉持著當責、創新、專注、顧客導向的經營理念,帶領漢翔形塑公司優良的企業文化。

  • 101年全國中小企業聯合新春團拜 2月3日舉行

    中小企業是我國經濟發展的動力,對於提升國內經濟成長與提供大量的就業機會功不可沒。吳院長及各部會首長今晚出席全國各縣市中小企業協會及跨業聯誼會聯合新春團拜,以積極、熱忱之心情迎向新年度,同時彰顯政府挺企業、攜手拼經濟的精神。

     今年團拜活動於2月3日晚上6時假典華旗艦店舉行,約計1,000餘名中小企業代表參與,行政院吳敦義院長特於卸任前率領經濟部施顏祥部長、青輔會李允傑主任委員、本處賴杉桂處長、工業局杜紫軍局長、商業司葉雲龍司長等均蒞臨會場,表揚績優縣市中小企業社團及跨業聯誼會,亦強化政府重視中小企業,並與中小企業共同努力發展經濟的決心,政府仍將延續推動「黃金十年」國家八大願景政策,並勉中小企業稟持奮鬥打拼的精神與靈活的經營彈性,追求創新成長、掌握市場利基!

  • 有關民眾誤解SOPA,要求台灣拒絕簽署ACTA事件說明

    春節過後,連日來智慧財產局接獲多位熱心民眾來信,要求台灣拒絕簽署「反仿冒貿易協定」(ACTA)一事,經查應是將美國國會1月底決議暫時擱置「停止網上盜版法案」(SOPA)事件,與國際間所簽署的「反仿冒貿易協定」(ACTA)予以混淆而有所誤解。

    為避免相關錯誤資訊引發不當聯想,智慧局特此說明澄清:
    關於SOPA法案,是由美國影音產業所推動,要求美國法律賦予著作權人與美國司法部權利,可向法院申請頒發禁制令,要求美國ISP業者封鎖境外侵權網站,並阻止美國搜尋網站連結這些侵權網站,甚至阻斷境外侵權網站上的廣告或付款機制。目前本項法案,1月底經美國參眾兩院國會議員決議暫予擱置,未完成立法。

    至於ACTA協定,則是國際間為能更有效執行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國際措施,已在去(100)年10月1日由美國、加拿大、日本、韓國、澳洲、紐西蘭、摩洛哥以及新加坡等8國共同簽署,實與上述美國國內的SOPA法案,毫無關係。ACTA協定也沒有SOPA法案阻斷網站侵權之類似規定。

    有民眾以為「我國有申請加入反仿冒貿易協定(ACTA)」部分,更非事實。因為,我國並未參與ACTA協定的談判,目前尚無簽署加入ACTA的考量;僅僅只是掌握國際趨勢並評估可行性而已。任何可能影響我國人民在智慧財產相關權益的事,經濟部都會蒐集相關資訊,審慎研析、並適時邀集相關機關會商。

    21世紀是知識經濟的時代,智慧財產權所代表的智慧資產,當是本世紀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來源。為營造保護智慧財產的友善環境,以利文創產業發展及吸引國外高新科技投資台灣,促進經濟發展,提高人民福祉,經濟部將審慎評估再就整體利弊衡酌進一步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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