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時空的愛─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記者會

教育部訂於102年9月13日(星期五)上午10時30分於5樓大禮堂舉辦「穿越時空的愛─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培訓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記者會」,邀請15所深具特色與績優表現的學校團隊代表展示其培訓成果,藉以讓社會大眾、各級學校及教育人員能深入了解學產基金的宗旨,從而傳承永不止息、穿越時空的愛,培育這群孩子的優勢能力。

學產基金有其歷史沿革與變遷軌跡,可追溯於清朝時期,是地方熱心教育人士獻田興學之舉,最初為書院儒學之財產,歷經時空環境變革,於日據期間登記成立財團法人學租財團,並以其財產收益專作補助教育及作育英才之用;臺灣光復後,特別設立「臺灣省學產管理委員會」,民國38年改組為「臺灣省特種教育基金處理委員會」,並於民國39年設立「臺灣省特種教育基金」,將此基金定位為留本基金。至民國61年改由臺灣省政府教育廳接管,設置「臺灣省學產基金」;民國87年精省條例通過後,原臺灣省學產基金移撥由教育部主管,資產所有權人移轉登記為「中華民國」,學產基金管理機關為「教育部」,並於民國89年設置「學產基金管理委員會」,負責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等事宜。民國102年起,配合行政院及教育部組織法調整,學產基金再由教育部前中部辦公室移轉至教育部秘書處主政。

教育部為秉持先聖先賢教育愛心及整體教育政策之精神,多年來學產基金扶助弱勢學生「急難慰助、助學金、工讀及學習服務」之執行效益,已累積相當豐碩的成績,先後開辦「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學生急難慰問金」、「補助民間團體輔導高關懷學生」、「補助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青年參與志願服務」、「暑期工讀服務」及「縮短中小學城鄉數位落差」等7大項目,96至101年度累計補助金額逾新臺幣46億元。

根據上述7大項目,依其性質可歸納為「急難補助」、「學生助學」及「適性揚才」等三大輔助方向,亦即優先穩定弱勢學生持續就學基礎,再強化其「適性揚才」及「服務學習」為進程,最終促進社會向上流動之理想願景。

有關「補助培訓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主要針對各級學校之身心障礙、原住民、中輟生、中低收入、低收入等背景之學生,協助其在學習資源不利因素下,於發現具特殊專長或優異潛能者,鼓勵其奮發向上。補助得以個人或學校團隊名義申請,個人最高補助上限為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團隊最高為50萬元。自99年起辦理迄今,累計補助已達7,000萬元,弱勢學生受益人數近1萬5,000人。

另102年度共計核定補助3,137萬6,500元,弱勢學生受益人數約計9,212人,其中個人申請部分,共計補助137案,472萬4,000元;團體申請部分,共計補助313案,2,665萬2,500元,所補助特殊專長不僅涵蓋音樂(個別樂器、團體合奏、獨唱、合唱、兒童樂隊、打擊樂)及體育(自由車、田徑、舞蹈、球類、擊劍、武術、射擊、划船、溜冰、角力、龍舟、太鼓、舉重健力、拔河、毽球、啦啦隊、特殊奧運、身障競賽…等),也有調酒、藝術創作、棋藝等專長培訓,經費主要用於聘請教練、比賽所需以及基礎器材等。

補助案中不乏諸多令人感動的故事,例如:屏東縣立里港國中女子拳擊選手楊佩蓉同學,曾經小學中年級就開始上網咖,後續隨角頭大哥討債圍事,一直到加入拳擊隊有了傑出表現,讓曾經對她失望的人刮目相看,也讓自己重新看見未來的希望;桃園縣立南崁高中謝雨晴及溫勤宣同學,開始在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嶄露頭角;國立彰化啟智學校的沈家弘同學,不畏體能訓練的艱苦,目標直指特奧桌球冠軍。

上述同學令人感動事蹟中,局部說明了學產基金的運用不僅協助弱勢學生學業不致中斷,甚至對於具有藝術、體育等優勢潛能的學子們,提供了更多接受專業指導的機會。透過學產基金的補助,讓幼苗更得以發光發熱,照亮個人前程,這也正是先賢捐地興學,以教育濟世育才之初衷。

如今學產基金前後經歷兩個世紀,穿越時空,點點滴滴地揮灑永不止息的愛,孕育了許多令人動容的故事與驚奇!教育部首度邀請並表揚15所深具特色與績優表現的學校團隊代表,希望藉此予以肯定與鼓勵,讓這群孩子增強信心找到適合自我的成長動力,展開無限亮麗的未來!並讓學產基金的宗旨及精神為社會各界所熟悉,及發揮拋磚引玉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