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第二季部長與學生相約座談-關注身心障礙學生教育平權議題

第二季部長與學生相約座談,於今日(15日)召開,本次座談由「聽障教育平權調查小組」提案,提案內容係討論擬從國民教育階段落實聾人教育平權等相關事項。

就本次座談議題,教育部與「聽障教育平權調查小組」達成初步共識如下:

一、教育部研議將手語能力正式納入特教師培課程之可行性,並配合將手語能力納為啟聰類特教學校(或特教班)教師遴聘之必備資格。另外將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研議有聽障學生之國中小學校將認識身心障礙學生(含手語/聾文化)課程融入各科教學活動及列入學校輔導活動中,並加強辦理手語認證等相關研習,鼓勵教師取得至少手語初級認證資格,建構友善校園環境。

二、現行特殊教育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業以92年10月2日台中(三)字第0920141412號令公布「特殊教育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包含「一般教育專業課程」及「特殊教育專業課程」,其中「特殊教育共同專業課程」的「特殊教育導論」3學分為必修,又「特殊教育專業課程」的「特殊教育各類組專業課程」分為「資賦優異類」及「身心障礙類」課程,為培育全方位之「身心障礙」教師,包含「聽覺障礙」、「聽力學」、「語言溝通法」、「聽能與說話訓練」、「手語」、「聽覺障礙教材教法」及「溝通訓練」等課程,提供師資生修習,以增強其多元溝通相關知能。

三、為因應特殊學生異質性的學習特質,各校大多將「聽覺障礙」列為是必選修課程,以落實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組師資生具備聽覺障礙的基本知能,提升職前教師面對聽覺障礙學生的教學能力。

四、為讓教導普通班級之教師能與該類學生相互溝通,以具備手語之能力,本部自91年起迄今定期辦理手語研習己培訓464名教師,北區委請臺北市立啟聰學校,中區委請臺中啟聰學校,參加對象為啟聰學校(班)之教師、普通學校有安置聽障學生之特教班教師、普通班教師、及對手語有興趣之教師。

五、教育部為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就讀大專校院,依據「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補助大專校院相關經費辦理輔導工作及提供相關支持服務,其中就具有特殊教育需求之學生均提供適性服務及協助,例如為學習有困難之身障學生提供課業輔導及為聽覺障礙學生聘用手語翻譯員及聽打員等,以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在校學習及生活之必要協助。

六、教育部鼓勵並支持身心障礙學生,成立網路社群,凝聚相關共識並進行資源分享,並持續運用各種管道互動,俾形成有系統的支援網絡。

教育部為使教育政策的制定更臻周延,希冀透過部長與學生面對面之理性溝通及尊重傾聽的交流過程,廣納學子對教育政策之建議,促進我國教育朝更理想之方向邁進。部長與學生相約座談活動將持續辦理,相關訊息可詳閱「部長與學生相約」實施方案(該方案上傳於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站電子公告欄區提供學生下載使用,網址:http://www.edu.tw/教育部各單位→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電子公告欄區)。

第二季部長與學生相約座談,於今日(15日)召開,本次座談由「聽障教育平權調查小組」提案,提案內容係討論擬從國民教育階段落實聾人教育平權等相關事項。

就本次座談議題,教育部與「聽障教育平權調查小組」達成初步共識如下:

一、教育部研議將手語能力正式納入特教師培課程之可行性,並配合將手語能力納為啟聰類特教學校(或特教班)教師遴聘之必備資格。另外將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研議有聽障學生之國中小學校將認識身心障礙學生(含手語/聾文化)課程融入各科教學活動及列入學校輔導活動中,並加強辦理手語認證等相關研習,鼓勵教師取得至少手語初級認證資格,建構友善校園環境。

二、現行特殊教育師資職前教育專業課程,業以92年10月2日台中(三)字第0920141412號令公布「特殊教育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包含「一般教育專業課程」及「特殊教育專業課程」,其中「特殊教育共同專業課程」的「特殊教育導論」3學分為必修,又「特殊教育專業課程」的「特殊教育各類組專業課程」分為「資賦優異類」及「身心障礙類」課程,為培育全方位之「身心障礙」教師,包含「聽覺障礙」、「聽力學」、「語言溝通法」、「聽能與說話訓練」、「手語」、「聽覺障礙教材教法」及「溝通訓練」等課程,提供師資生修習,以增強其多元溝通相關知能。

三、為因應特殊學生異質性的學習特質,各校大多將「聽覺障礙」列為是必選修課程,以落實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組師資生具備聽覺障礙的基本知能,提升職前教師面對聽覺障礙學生的教學能力。

四、為讓教導普通班級之教師能與該類學生相互溝通,以具備手語之能力,本部自91年起迄今定期辦理手語研習己培訓464名教師,北區委請臺北市立啟聰學校,中區委請臺中啟聰學校,參加對象為啟聰學校(班)之教師、普通學校有安置聽障學生之特教班教師、普通班教師、及對手語有興趣之教師。

五、教育部為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就讀大專校院,依據「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招收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補助大專校院相關經費辦理輔導工作及提供相關支持服務,其中就具有特殊教育需求之學生均提供適性服務及協助,例如為學習有困難之身障學生提供課業輔導及為聽覺障礙學生聘用手語翻譯員及聽打員等,以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在校學習及生活之必要協助。

六、教育部鼓勵並支持身心障礙學生,成立網路社群,凝聚相關共識並進行資源分享,並持續運用各種管道互動,俾形成有系統的支援網絡。

教育部為使教育政策的制定更臻周延,希冀透過部長與學生面對面之理性溝通及尊重傾聽的交流過程,廣納學子對教育政策之建議,促進我國教育朝更理想之方向邁進。部長與學生相約座談活動將持續辦理,相關訊息可詳閱「部長與學生相約」實施方案(該方案上傳於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站電子公告欄區提供學生下載使用,網址:http://www.edu.tw/教育部各單位→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電子公告欄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