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華山園區的建築美學,看台灣都更(下)

時間又過了五年,到了1997年,「金枝演社」偶然間發現並進入荒蕪人煙的「華山特區」演出,這才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重視,眾人才恍然大悟,如夢初 醒,原來台北市竟有這麼一大塊(7.21公頃)完整且頗富藝術氣息的公共閒置空間,於是眾多藝文界人士向市府爭取自1987以來已閒置十年的台北酒廠做為 藝文活動空間,後來立法院也迫於各界壓力,接著在1999年決議放棄遷址到「華山特區」。

1999年起,凍省前的省文化處正式將台北酒廠更名為「華山藝文特區」,凍省後,「華山藝文特區」轉由行政院文建會管理。2002年起,文建會開始投入預算整建規劃華山藝文特區,2005年「華山創意文化園區」終於正式開放給藝文界及附近社區居民使用。

而2007年時,由「台灣文創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園區經營權後,全力經營及發展「華山創意文化園區」,至今園區已成為北市一處相當重要的文創基地,且是相當活絡的藝文活動空間,其園區活動屬性偏向流行通俗,也因此,其知名度在年輕族群中較其他藝文空間高。 

從 日本「芳釀株式會社」的清酒工場,到「台灣煙酒公賣局」的台北酒廠,還有 「立法院」遷址用地的華山特區,一路到「省文化處」所正名的「華山藝文特區」,一直到現今的「華山創意文化園區」,這塊用地近百年來其用途轉換改變之大, 可謂滄海桑田,絲毫不誇張。因它從充滿濃郁「酒香」的造酒工廠,到擁有「書香」氣息的藝文演出, 空間上的建物一直沒變,但只是使用的人,與使用的目的卻在改變,歷史空間不停在轉換。 

最後,我們要省思與探討的是,除了《華山園區》 外,台灣現今有很多舊建物被重新活化成藝文特區的案例,如台中文創園區(前身為大正製酒株式會社)、台南文創園區(前身為總督府專賣局台南支局)、松山文 創園區(前身為總督府專賣局松山菸草工場)等等,這些文創園區都有個共同的特點,它們都是日據時期所遺留下來的建物,而這些建物當初之設計都是純作為工廠 廠房使用。

這令人弔詭的問題出現了,是我們現今的建築美學教育出了問題嗎?為何這些80幾年前以廠房規格要求的建築,比起現今都會區一棟 棟鋼骨結構,玻璃帷幕的大樓,更像一座座具建築風格,講究美學細節的建築藝術呢?以華山為例,園區內的眾多風格殊異的建築群,基本上構成了建築博物館區!

這到底是那個環結出錯!為何當初遺留下來的廠房,竟變成為都市多元風貌加分,甚至還引以為傲的建物呢?是現今政府的美學格局有問題嗎?還是那跟經濟成長與容積率無關,是可以被忽略的,如果是這樣,那在城市建築美學基調還完全不被重視的現在,請停止都更吧!

絕 大多數的都更,毫無例外的都只是將建物蓋的更嶄新漂亮,更具未來感,與強調都會時尚的元素,很少或幾乎沒有一處都更是把這塊土地原有的建築元素,或美學調 性考慮進去,重新包裝或規劃成新的建物,那些都更後的嶄新建案,跟這塊土地的情感與歷史,基本上是沒有任何血源關係的。

所謂的有關單位, 對這些都更案或擴大為所有的建案,也都只在意及要求建物的容積率、公共空間的比例、還有消防安檢、防火通道,以及建材規格等等,這些屬於建物本身結構上的 規範,但沒有一項法條是在要求建物外觀的美學基調應該如何約束,新建築是否需與附近街道景緻取得一定程度的協調,或跟所屬的行政區域有一定程度的歷史聯 結。 

如只考慮都更後建物本身投資報酬率的回收,這樣的都更案絕不會幫這座城市的美學氣質加分的,因為它們只是將原本鋼筋混凝土的五層舊公寓,變成建材等級較高、樓層較高,價值更貴的鋼骨大樓,充其量,只是讓這城市看起來以及感覺上比較有錢而已!而有錢跟有氣質遠遠是兩回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