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與美出版商協會和解 自己決定出版品要不要數位化

經過 7 年纏訟,搜尋龍頭 Google (GOOG-US) 終於在周四 (4日) 和出版商達成和解,出版商可以選擇是否讓 Google 把他們的出版品數位化。

在理想中,Google 的圖書館計畫會把所有書本內容都上傳,讓它們可以被搜尋到,也可以線上閱讀。與出版商的和解是Google往此目標邁出了一小步,但更大的問題還未解決,Google與作者們之間的訴訟尚未結束。

《紐約時報》報導,雖然這個和解不會對Google與出版商的合作關係有太大影響,但它是網路時代版權歸屬定義的新里程碑,也是Google持續努力追上電子書對手 Amazon.com (AMZN-US) 的最新證明。在 7 年前出版商對 Google 提告時,數位書籍還是個令人害怕的新玩意,但現在它已很普遍。

法學院教授 James Grimmelmann 指出,雖然這件官司打了很久,但基本上,出版商都已不是那麼在意,大家都已經在賣電子書,這是未來的趨勢。

Google與美國出版商協會 (Association of American Publishers) 於周四達成和解,參與其中的出版商有麥格羅希爾 (McGraw-Hill Companies)、培生教育 (Pearson Education)、企鵝出版集團 (Penguin Group)、約翰威立 ( John Wiley & Sons) 與賽門舒特 (Simon & Schuster) 等。

和解協議讓出版商可選擇是否讓Google將其出版品數位化,並同時擁有版權保護。若同意數位化,出版商也可得到一份數位拷貝,可用於自家網站的電子書販售。

對於已經數位化的書籍,人們可以在網路上先閱讀 20%,之後在 Google Play 商店購買完整版本,售出的利潤與出版商拆帳。雙方並未揭露和解書中的財務方面細節,但出版商也並未向 Google 要求金錢賠償。

目前,將每本新書數位化已經成了出版商的例行工作,而在和解協議中,Google 將為出版商將已絕版的書籍數位化,一方面讓出版商省事,另方面Google 也可增加上架書籍的數量。能夠透過數位化方式,讓讀者重新有機會買到一些絕版書籍是件好事。(接下頁)

雖然和解協議並沒有正面解決Google將書籍數位化是否侵權的問題,但雙方傾向於認為這不侵權,而且出版商有權決定是否讓書籍不要出現在 Google 的搜尋結果中。

不過 Google 與作家協會的訴訟尚未結束,它的結果也將決定 Google 是否能在電子書領域邁出頗具野心的下一步。Grimmelmann 認為,與出版商協會的和解,對此件告訴的進行有所助益。

不過作家協會則認為,Google 與出版商的和解並未解決它與作家協會之間的問題。作家協會執行董事 Paul Aiken 在聲明中表示,不管出版商協會和解的條件為何,都沒有解決作家協會認為 Google 侵權的問題;Google 從數百萬版權書籍獲利,卻罔顧作家的權利,作家協會將繼續告下去。

此外,Google 與出版商的和解也沒能為孤兒作品找到解決方法。孤兒作品是指它仍有版權歸屬,卻找不到版權所有人或是作者。

2005 年,書籍作者與出版商的代表團對 Google 的數位化作業提出侵害版權告訴,在多年訴訟後,原本將達成 1.25 億美元的和解協議,但在去年被聯邦法官駁回,法官認為這個金額太誇張,且有反壟斷等其他顧慮。此後,出版商協會與作家協會就各自與 Google 展開談判,出版商協會與 Google 達成私下和解,因為不需要法官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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