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告壟斷價格 友達、群創:未收到訴訟文 不便評論

樂金電子發言人Juah Kim今(10)日表示,樂金電子上月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友達(2409-TW)、群創(3481-TW)、華映(2475-TW)與彩晶(6116-TW)等4家台面板廠涉嫌壟斷LCD面板價格,使樂金電子受到損害,因而提請損害賠償告訴。群創、友達等廠商今早回應,尚未收到訴訟文,不便評論。

Juah Kim表示,樂金電子(LG Electronics)因上述4家面板廠涉嫌壟斷應用於電視與螢幕的LCD面板價格而受到損害,欲尋求9.09億韓元賠償,換算新台幣約2402萬元。

在此之前,南韓公平交易委員會(Fair Trade Commission)調查面板價格壟斷指控,於2011年針對南韓、台灣與日本面板廠因涉及操縱面板價格、違反韓國競爭法規而開罰,全部廠商罰金為1940億韓元,約新台幣51.8億元,其中,三星電子台灣分公司和日本分公司處罰最重,罰款約新台幣25.98億元,韓廠樂金顯示器挨罰約新台幣17.49億元,友達罰款約新台幣7.6億元,彩晶約新台幣2326萬元台幣,華映約新台幣774.3萬元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