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惹怒立委 公路法修正初審過關

工商時報【陳祐誠、何英煒╱台北報導】 Uber欲激起民意支持,昨在中時等4大報頭版刊登半版廣告「立委酒駕罰9萬,開Uber罰民眾2,500萬?」反激怒藍綠立委「同仇敵愾」,痛批Uber「有錢登廣告、開記者會,卻沒錢繳罰款?」一致初審通過《公路法》第77、78條修正案,違法經營汽車運輸業的罰則一口氣拉高到10萬至2,500萬元,可勒令歇業。 多名藍綠立委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中,拿出報紙痛批Uber財大氣粗,不尋求正當管道,而是花錢四處放話,媒體廣告更已經到了挑釁公權力的地步,一致快速通過修法。 現行公路法規定,汽車運輸業違反規定罰5∼15萬元,修正後改為10∼2,500萬;司機現行也是罰5∼15萬,修法後司機則面臨吊銷駕照,且2年內不得重考,牌照也會被吊扣4個月到1年。 新法預計明年上路 修法通過後,預計明年1月起上路重罰。公路總局局長陳彥伯說,司機幾乎不可能罰到2,500萬元,預計以最低10萬元罰起,並視情節、累犯而增加;至於對Uber公司,可能為100萬元起跳。 修法後也鼓勵民眾檢舉,獎金規劃為罰金的10%,換句話說最少1萬元起跳,還有機會拿到250萬元,大大增添了檢舉誘因,尤其交通部是分別對司機與Uber公司開罰單,民眾有機會從2張罰單中各拿10%賺獎金。 立委鄭寶清認為,Uber屢勸不聽、知法犯法,才要祭出重賞鼓勵民眾檢舉,但若因此出現檢舉達人或檢舉家族,又違背了修法背後的理念,希望在獎勵辦法設計周延,例如訂出金額、次數上限等。 Uber:對修法非常失望 針對昨(7)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初審通過修正公路法第77條與78條之1案,Uber也隨即發布正式聲明表示「非常失望」。Uber亞太區公共政策總監Damian Kassabgi表示,這項決議背棄了台灣駕駛與乘客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