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J:宏達電將付蘋果權利金

(中央社台北12日電)「華爾街日報」(WSJ)報導,1名知情人士透露,宏達電將必須向蘋果公司(AppleInc. )支付權利金,作為和蘋果達成和解協議的一環。

雖然宏達電將支付蘋果多少權利金,目前還不明朗,但有鑑於財務狀況日益惡化,分析師都表示宏達電的長期競爭力存有疑慮。

宏達電兩年前在美國還拿過Android陣營的智慧型手機銷售冠軍,但隨著三星電子公司(SamsungElectronics Co. )和蘋果推出更受消費者歡迎的新機,宏達電在快速成長的智慧型手機市場上占有率不斷失血。

根據調研機構國際數據資訊(IDC),宏達電第3季的全球智慧型手機市占排名掉到第5位,落後中國大陸手機製造商中興通訊宏達電的市占率只剩4.0%,不及去年同期的10.3%。

巴克萊(Barclays)分析師蓋欣山表示:「宏達電的挑戰依然存在,恐怕會在2013年因競爭加劇而惡化。」

宏達電也難以推出有看頭的智慧型手機,今年稍早推出的One系列仍無法止住市占衰退的情況。宏達電先前預估第4季營業利益率只剩1%,遠不及去年同期的12%,部分分析師如今預測宏達電可能出現虧損。宏達電10月示警,營收和利潤率可能會在第4季降低。

德意志銀行(Deutsche Bank)分析師楊維倫和李怡璿在研究報告中寫道:「我們建議投資人不要純粹因這次和解而追(宏達電)。」「宏達電近期發展依舊沒有起色。」

不過宏達電和蘋果達成10年期、涵蓋兩家公司現有和未來所有專利的全球授權協議,即使公開的協議細節有限,今天宏達電股價仍亮燈漲停。

知情人士透露,今天宏達電總部的氣氛算鬆了一口氣。這名消息人士指出,是最近法律戰屢遭挫敗的宏達電發起和蘋果的和解協商。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先前判定蘋果iPhone和iPad未侵犯宏達電專利,ITC還在另1起案件判宏達電手機侵犯蘋果專利。

分析師表示,向蘋果支付權利金可能會進一步擠壓宏達電的利潤率。

蓋欣山說:「諾基亞2011年和蘋果和解,向蘋果收取權利金,但這卻完全沒改變智慧型手機的競爭格局。」

蘋果去年6月同意支付諾基亞公司(Nokia Corp.)一次性款項,和解雙方的專利糾紛。金額並未公開,但諾基亞當時說金額大到足以強化其財務面。不過隨著市占率因蘋果和三星卯勁競爭而進一步縮水,諾基亞的財務窘境並未扭轉。

分析師指出,這次大和解也反映出蘋果在現任執行長庫克(Tim Cook)掌舵下「心態上的轉變」。

野村(Nomura)分析師鄭明宗說,蘋果已故創辦人賈伯斯(Steve Jobs)「恨不得毀掉抄襲者,但庫克的思維卻稍微不同。他似乎沒那麼想把太多資源投注在訴訟上。」(譯者:中央社尹俊傑)10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