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數位:重拳之後 有線電視曙光乍現

鉅亨網新聞中心

公平交易委員會 19 日對凱擘、全球數位媒體(中嘉)及佳訊視聽等 3 家頻道代理商開銸,各自重罰 4100 萬、4000 萬、4500 萬元,連日來各界一致叫好,對新政府的改革魄力充滿期待,也希望國家傳播委員會接續出撃,整飭有線電視經營亂象。

頻道代理商壟斷的受害者之一、新進業者表示,新政府在這方面顯示了決心,符合各界初步的期待,有線電視的相關業者也應該秉持守法精神,透過公平競爭和市場機制,才能提供消費者更優質的服務。

傳統有線電視的黒幕,一直都和財團壟斷脱不了關係。像這次被罰的 3 家頻道代理商,市占率合計超過 7 成,他們聯手控制供應鍊,新加入的系統業者想買節目,必須以開播區域行政戶數的 15%做為最低簽約戶數的基準,付給頻道代理商授權費用。

表面上這是商業契約行為,但新的系統台剛開始總是没有太多收視戸,有的甚至在還没有收視訂戸的情況下,每年就必須付出上億元節目版權費,當然極不合理。

頻道代理商之所以特别針對新進系統業者,變相收取高額版權費,主要就是要削弱這些新業者開拓市場的能力。

因為,這些頻道代理商所屬的財團,旗下同時掌控相當數量的系統台,以高額節目版權費壓榨新系統台的附加效果,正是保護自家系統台不必遭遇強力競爭。

新的有線電視台愈難打入市場,消費者當然愈無法享受跟上科技的各種新服務。這也是為什麼傳統有線電視一直抗拒數位化的原因之一:財團靠著壟斷已經獲取重利,何須改變經營模式?

有些食古不化的官員説,讓頻道商「適度」收取版權費,才能改善節目品質。但是,財團掌控了系統台,個别頻道如果不依附財團的頻道代理商,節目甚至無法上架,版權費實際多被代理商瓜分,用來改善節目品質只是痴心夢想。

財團旗下的頻道代理商還可以綁節目,強廹系統業者同時買下好節目、爛節目,真正寃大頭仍是電視機前的消費者。 至於財團控制系統台的惡形惡狀,幾個月前正好有個典型的案例。

擁有 100 多萬收視戸的中華電信 MOD,在 UDN TV 退出、新聞頻道只剩壹電視的情況下,7 月引進三立新聞台。但是和 MOD 競爭的系統業者立即「圍魏救趙」,隨便找中部有線電視台,把三立新聞從 54 台移到 70 台,三立大驚,和 MOD 的合作立即於 8 月底終止。

新政府強調的「轉型正義」,在有線電視這一塊也需要落實。公平會重罰頻道代理商,等於是為人民打出虎虎生風的一記重拳,接下來但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左鈎、右鈎或直拳了。

NCC 主委詹婷怡上台後,説了一句「媒體壟斷很可怕」,某種程度暗示了改革決心。但決心必須堅定,也宜把握民氣可用的契機,趕在公平會之後接續出拳,才能有效打撃財團對於媒體的壟斷,改善目前有線電視經營亂象,真正保障消費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