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司機超時工作 勞工局罰2萬

台中地檢署司機超時工作 勞工局罰2萬

有勞工檢舉,台中地檢署司機工作超時,連續十二天未休,台中市府勞工局查證屬實,開出兩萬元罰單,中檢成為全國第一個被裁罰的地檢署。(寇世菁報導)

勞工局長黃荷婷指出,這是去年六月的個案,總計去年共開罰兩百六十件超時工作案。一例一休新規定上路後,收到二十多件檢舉案,目前為止,沒有處分案例。

台中地檢署司機超時工作,收到兩萬元罰單,成為全國第一個被勞工局裁罰的地檢署,引起矚目,外界戲稱太歲頭上動土,台中市府勞工局長黃荷婷表示,法官、檢察官不適用勞基法,約聘、約僱人員也不適用,適用勞基法的人員是約用人員、行政助理、技工、工友、司機。這是去年六月案例,有勞工檢舉台中地檢署三名司機連續工作未休假,其中一司機連續工作二十天,還有連續十二天未休,再者,台中地檢署沒有進行勞資協議,與勞工協商變形工時,於法不符,因此開罰兩萬元。但黃荷婷指出,台中地檢署知錯能改,立即召集主管加強勞基法相關課程,希望盡量維護勞工權益,市府則希望地檢署,就算人力不足,盡量不要違反法令規定。

黃荷婷表示,總計去年因超時工作違規,共裁罰兩百六十件,初犯都罰兩萬元,但客運業動輒違規,累犯重罰三十萬。

台中市勞工局表示,今年實施一例一休後,接獲二十多起超時檢舉案,因為新法上路,事業單位要時間適應,市府只先針對被檢舉的公司進行輔導,並沒有開罰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