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拆遷違法 內政部「不上訴」

↑圖為苗栗縣政府去年7月依內政部決議,強制拆除張藥房(見圖)等4戶。(本報資料照片/陳慶居攝)

中國時報【陳界良、陳文信、湯雅雯╱綜合報導】 爭議多時的苗栗大埔土地徵收案,被拆遷戶控告內政部區段徵收計畫違法,原判拆遷戶敗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3日逆轉勝,宣判張藥房等4戶勝訴,應撤銷對其土地徵收,並判拆遷建築物違法,惟全案仍可上訴。彭秀春等拆遷戶的委任律師李明芝指出,「這是土地正義的勝利!也是居住人權的突破!」 內政部長李鴻源昨傍晚與行政院長江宜樺、副總統吳敦義研議後,敲定此案「兼顧情理法處理,目前朝向不上訴」原則。李鴻源強調,雖規劃不上訴,但整件事還是要等看到判決書,並與苗栗縣政府溝通後,才有明確的決定。 張藥房老闆張森文遺孀彭秀春則哽咽表示,雖然判決是我們贏了,但還有努力空間,她要求苗栗縣政府應該做到「土地歸還、房子蓋回、苗栗縣長劉政鴻及行政團隊挨家挨戶向受災戶道歉。」 苗栗大埔共有被拆遷戶28人提出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內政部的區段徵收計畫,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拆遷戶敗訴後,大埔居民提出上訴,最高行政法院101年11月發回重審,台中高等行政法院3日審結宣判,但大埔居民並未出席,僅由律師李明芝代表到場聽判。 李明芝說,感謝法官的判決,讓大家知道這次徵收是違法處分,立下人權與土地正義的典範,將研議聲請國賠。 「不是開個協議價購的會議就可以了!」台中高等行法院發言人王茂修在說明判決時指出,大埔住戶勝訴重點在於,協議價購的程序是否合法?他說,協議價購要有實質的協議,「不是告知你說,這是公告、這是土地徵收條例,也不是照本宣科講一遍,看你接不接受,二選一就算完成程序。」 獲悉判決結果後,彭秀春說:「劉政鴻太可惡了,趁我們北上抗議強拆民宅,一個月後我先生就走了,我一定會提起國家賠償來重建我的家園。」 講到激動處時,她哽咽大喊,「我希望劉政鴻,你還我先生一條命來!你怎麼逼死我先生的!」她昨上電視台節目時,則對已故先生張森文喊話,「老公放心,我們會努力!」 「我不會說這是遲來的正義,因為已經犧牲掉朱馮敏阿嬤及張森文兩條人命,他們的生命都已經討不回來了。」張藥房委任律師詹順貴說,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早在2年前,就該做出這樣的判決,可以少一條人命損失。 「大埔4戶蓋回來,張藥房蓋回來!」詹順貴帶領受災戶等群眾高喊口號,他說,大埔案歷經5年折磨、犧牲兩條人命,大埔居民終勝訴,呼籲苗栗縣政府能歸還土地,並將拆遷4戶蓋回來。 內政部回應收到判決書後再研議是否上訴,彭秀春說,內政部是「自打嘴巴」,政府和財團都是共犯結構,都是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