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合不成 恐怖情人性侵縱火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新北巿10日電)曹姓男子今年4月間欲與前女友復合不成,涉嫌性侵女方,發送恐嚇簡訊、縱火燒毀對方機車。板檢今天偵結,依強制性交等罪嫌將曹起訴,具體求刑8年3月。

檢方表示,29歲的曹男與女友於今年4月間分手,他因復合未果,且懷疑對方另結新歡,今年4月23日晚間要求女方到他住處「談判」,因雙方發生爭執,他拉女子撞櫥櫃並撕毀對方衣服,向她恫稱:「要找我哥哥跟朋友來,要讓妳活不下去,妳看著辦」等脅迫言語,性侵得逞。

起訴書指出,曹男發送恐嚇簡訊並騎車尾隨女子恫稱:「你信不信我車裡有槍」等語,導致被害人心生畏懼。

檢方指出,曹男因認女方避不見面且不接他打的電話,竟向多名友人借手機撥打上百通電話騷擾對方,甚至購買汽油,潑灑女方機車,再點火焚燒。

板橋地檢署今天偵結,審酌他有妨害性自主前科,5年內再犯罪,為累犯,依強制性交等罪嫌,將曹男起訴,具體求處8年3月徒刑。10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