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證「喬」事費不違法 林益世保有4420萬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被控涉貪案,一審判處7年4月有期徒刑;外界痛批「輕判」之餘,關於林益世在此案中牽涉的金額數目,竟還可保有4420萬元,民代的選民服務需收費,形同法院認證。

林益世收受陳啟祥行賄的6300萬,但法院僅認定「恐嚇中鋼、中聯主管,協助陳啟祥取得合約,才屬犯罪行為」是不法所得,因此僅扣住3300萬,加上不明財產來源1580萬,共需被追繳4880萬,意即林還可向法院聲請發還1420元。

另外,陳啟祥再給林益世3000萬「喬」事費,法院認為,因沒有向公務員恐嚇、施壓,並非不法所得,沒有違法,未予以沒收。因此林在此案中牽涉的龐大金額,最終仍可保有4420萬元。

不過,法院判決3000萬為「喬」事費,無疑是認證未來民代作選民服務,可直接向民眾開口,只要未恐嚇、施壓,就未觸及法律;如此判決也引發民眾撻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