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喬丹告贏中國喬丹 喬丹體育敗訴 上市A股夢碎

工商時報【吳瑞達╱綜合報導】 纏訟4年後,美國NBA球星「飛人」麥可.喬丹,與大陸喬丹體育雙方對「喬丹」商標的訴訟,終於由美方勝訴。昨(8)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判定,喬丹體育註冊「喬丹」商標,是侵犯麥可.喬丹的姓名權,應予註銷。有中國商界人士調侃說:「玩山寨,目標千萬別太大!」 這這場判決也讓已通過A股上市審核的喬丹體育,因「喬丹」2字不能再使用,恐將影響該公司的股票上市進程。 21世紀經濟報導指出,備受關注的美國籃球明星麥可.喬丹,與中國擬上市公司喬丹體育之間,有關「喬丹」商標的訴訟案件,12月8日由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根據判決,涉及「喬丹」商標的註冊,損害麥可.喬丹對「喬丹」享有的在先姓名權,違反商標法規定,應予撤銷。同時認定,拼音商標「QIAODAN」及「qiaodan」未損害喬丹姓名權。至此,這件持續4年之久的商標權纏訟終於落幕。 據了解,喬丹體育的A股上市申請早於2011年11月己審核通過,並計畫在2012年3月上市,但因麥可.喬丹提出訴訟,要求撤銷喬丹體育的78個相關注冊商標,喬丹體育上市進程因而延宕。先前在1、2審中,麥可.喬丹均敗訴。 報導指出,中國法界人士表示,最高法院的判決足以影響喬丹體育股票上市進程,儘管已核准上市,但可能導致其上市進程終止。喬丹體育的商標,從「喬丹」變為僅能使用「拼音商標」,可能影響投資人申購意願,影響不小。 據指出,喬丹體育在1984年成立,原名叫「福建省晉江陳埭溪邊日用品二廠」,在2000年更名為喬丹體育。10多年間,喬丹體育先後註冊一系列與喬丹個人身份密切相關的商標,包括60多件拼音、漢字組成的姓名商標,以及40多件形象商標。 2005年,該公司還將喬丹兩個兒子的名字「馬庫斯.喬丹」、「傑佛瑞.喬丹」註冊為商標。這讓麥可•喬丹很火大,2012年2月23日,他向喬丹體育提告,指其涉嫌侵犯姓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