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移假日 桃市:將罰宏達電

調移假日 桃市:將罰宏達電

桃園市電子業產業工會今天前往宏達電公司抗議,指出宏達電公司要求員工簽署同意書,將國定假日、休假日、工作日調移,也要求部分員工簽署另一份同意書,違法剋扣工資。

對此,宏達電表示,因應營運需求,根據勞基法規範,目前正與員工溝通並徵求員工意願挪移休息日或國定假日,公司會經員工同意後才實施假日挪移,如果員工不同意則會遵照員工意願遵從勞基法規定。如果員工調休日上班,會遵照勞基法規定給予加班費。

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表示,先前已經派員檢查,查出在去年11月12號,公司有未經員工同意調假,違法勞基法第39條規定,要求公司出面陳述意見,如未有正確理由會加以開罰,處以2萬到30萬元罰鍰,但從一例一休開始實施後,國定假日、休假日、工作日必須事先取得員工同意才能調移,否則違反規定,會處以2萬元到100萬元罰鍰,勞檢處就這案會再追蹤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