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觀點》精神病患:我有精神疾病,但我的心沒病

作者/思瑀(著有《親愛的我,你好嗎:十九歲少女的躁鬱日記》等書。

我是一個精神病患。

我想我只是受夠了每次有重大社會案件,所有的事情都會扯到精神病患,完全不管精神衛生法已經規定不可以如此報導這種歧視的錯誤觀念。甚至於連我平常很關心的兒盟都出來要求精神疾病患者應該被強制就醫,完全不明白為何弱勢要歧視弱勢,更不明白為什麼社會的言論可以不經修飾就傷害他人。就像幾天前去旅遊被導遊紅蘋果嚇到的旅客客訴卻被視為笑談,而我卻清楚在媒體中看到她手上拿著我曾經服用的藥物。我學習到什麼?或許就像現在上映的動物方城市中,狐狸對兔子說的話:「永遠別讓人看見你受傷了。」


但我們仍然受傷了。會有人在乎嗎?說真的,可能就只是別人背後的譏笑,順便換來一句「神經病」的註解。就像電影中永遠誇大不實我們的狀況,甚至於用恐怖片標示我們的可怕。換個角度思考,如果我們的生命真的如同恐怖片一樣痛苦難受,為什麼社會還要把我們踢下斷崖?我們做錯了什麼?生病是罪嗎?疾病是錯嗎?為什麼要用我們無力改變的重擔歧視我們?

我很努力的要維持正常生活,在躁鬱循環之際習慣於藥物的增減,並且努力在一團混亂中對你們微笑,表現我仍然與常人無異。精神病患的犯罪率與所謂的正常人相當,為什麼要加標籤在我們身上,好像我們就是被惡魔附身的軀體?我對假仁義道德的社會充滿鄙視,好像只有出現社會案件,特別是自殺,才來探討我們需要幫助與關心,但卻不在乎自殺防治專線到夜晚永遠滿線(而這卻是自殺的高峰),不在乎社會資源根本少的可憐,不在乎我們的照顧者身心俱疲,不在乎我們平時渴望陪伴,不在乎有人說我們是醫療資源浪費的禍首,不在乎就業上我們備受歧視以至於無法回歸職場(精神疾病就業患者就業率在身心障礙者當中僅高於智能障礙者),不在乎我們被評論為社會隱憂與潛在罪犯,不在乎我們身心靈接受信誓旦旦要保護我們的社會反覆的傷害,不在乎政策對我們永遠只開空頭支票,不在乎整個社會對我們充滿了刻板印象。

我有精神疾病,但我的心沒病,心裡有病的是這個社會醜陋的亂象,而不是我。看看數據,每個人的身邊一定都有精神疾病患者,為什麼要傷害你身邊的人呢?為什麼要歧視你自己所愛的人呢?當你不以為然的想著你身邊沒有精神疾病患者時,我只能很平淡的告訴你,不是沒有,而是他們覺得你根本不足以信任,不足以信任能夠用正常的眼光與你繼續成為所謂的朋友;甚至於,因為他們何等的懼怕你傷害他們。

原本想要很軟性的說些什麼,但就算換來幾滴眼淚又有什麼用呢?不過就是按下電腦視窗上的關閉擦乾眼淚罷了,還是沒有人會記得。而我也不想要淚水的同情,我自己受傷流的淚水已經夠多,我真的只想要一些微薄的同理。而這只是一點微小安靜的抗議,同時在受傷的情緒中安慰自己不會有更糟糕的歧視。

真的不會有更糟的嗎?良久,我發現我說服不了自己。

(精神衛生法第23條:傳播媒體之報導,不得使用與精神疾病有關之歧視性稱呼或描述,並不得有與事實不符或誤導閱聽者對病人產生歧視之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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