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戴發奎】台灣警察越南化現象

圖片來源:中央社
圖片來源:中央社

警視民如土芥,則民視警如寇讎,台灣警察已有越南化的現象。

一位教授非洲鼓的詹姓女音樂老師在臉書發文「失去自由的9個小時」,指控22日前往上課途中邊走邊吃早餐遭中壢警方盤查,因不願配合員警說「之前沒看過妳」、「因為妳一直看我,憑我的經驗……」要求出示證件,被警方壓制上銬以妨害公務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引發外界質疑警方執法過當爭議。

近幾年員警執法脫序行為層出不窮,其中最暴力也最不符合比例原則的執法當屬106年新竹縣陳姓警員值勤時開9槍打死越南移工阮國非事件,法院判決書指出,於使用警槍當下,阮國非並無任何持械攻擊行為,且陳崇文在射擊第4槍後,阮國非下半身已大量出血,可能造成現場人員的危害程度已明顯降低,但陳崇文仍持續朝阮國非開5槍,造成阮國非送醫急救不治,認為陳崇文用槍時機顯然失當,不符合比例原則。

不符合比例原則的又何止開槍者一人,我們的法律明顯偏袒著公權力,陳姓員警雖遭檢方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新竹地方法院卻只判陳崇文8月徒刑,緩刑3年,這樣的判決意味著沒有人要為被打9槍的越南阮姓移工的死坐一天牢。

是什麼樣的深仇大恨可以讓一個號稱人民保母的警察連開9槍,非致越南移工於死地呢,很大一部分因素是這個人的情緒管理出了大問題,加上整個警政體系思維導致,我們可以從事後警政署的態度看出,警政署強調「警察工作本極具危險性與不確定性,且員警遭受歹徒或犯嫌攻擊的頻率日趨升高。」,為此我們是否可以解釋成因為你們工作的高風險,只要看到黑影就可以開槍,反過來說當民眾感受到執法人員的不確定性可能隨時開槍威脅自己生命安全時,是否也可以先發制人打死警察呢,堅持自己沒有問題,正是問題的所在。

2012年末,世界銀行調查了5,460位越南民眾的看法,發現越南民眾把警察視為越南最為腐敗的一個群體。2011年柏林反貪腐倡議團體「國際透明組織」(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公布了一項為時18個月、橫跨16個包含越南的東亞經濟體之調查結果,其中越南的部分,近40%的民眾同意越南的警察群體「幾乎」或「全部」是貪腐的。越南民眾對於警察的執法容忍度已經到了臨界點,不服隨意攔檢因而衝撞警察打警察的事件時有所聞,這在以系統性利用警察暴力執法賴以維持特權階層權力的國家是很少見的現象。

法界人士指出,從警方錄影的影片內容顯示,中壢員警在無「合理懷疑」下盤查,詹女有拒絕權利,大法官曾對類似的案例作出釋字五三五號解釋,對警察臨檢盤查必須要有相當理由認為被盤查者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符合正當法律程序。警方可在公共場所臨檢,但前提要有「合理懷疑」,詹女當時只是走在路上、並無舉止怪異、或攜帶危險物品,員警僅憑「沒有看過妳」就要求臨檢,明顯缺乏正當性。

警視民如土芥,則民視警如寇讎,台灣警察和越南公安一樣面臨著一場正當性危機,其後果遠遠超出警務本身,台灣警察與民眾相互不信任甚至到了仇視地步已有越南化的現象。正如越南民眾一樣,台灣人一定不希望看到「警察就是外國人理解台灣民主的方式」。

詹姓女音樂老師22日的遭遇,問題其實在於社會變動的速度,已經遠遠超越出警政署所培養出數十年如一日的警察文化,然而令人失望的是政府機關仍然抱持著高傲自恃的態度對待人民。解鈴還須繫鈴人,追根究底要改變日趨嚴重的警民對立現象,政府機關必須轉變態度,公權力是建立在保護人民的基礎上,而不是以傷害人民來維護公權力,如此才能確保法治社會的運作。

______________

【Yahoo論壇】係網友、專家的意見交流平台,文章僅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Yahoo奇摩立場 >>> 投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