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論壇/陳少甫】官員不該搶奪癌症病患的疫苗

圖片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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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於6月22日,公布經過調整的疫苗施打優先順序名單。其中除了民進黨中央政府和地方縣市政府大剌剌優先排在第二類對象,罕見疾病和重大傷病等包括各類癌症病患,依然被衛福部分在第九類。在優先接種名單中,許多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高官以及官員依然藏身在定義模糊不清的「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維持防疫體系運作之中央及地方政府重要官員」。

此外,身強體壯的救災救護人員、海巡岸巡人員、村里長、村里幹事、垃圾清運環保人員等全部排在僅次於第一類醫事人員之後的第二類優先施打名單。軍人、憲兵、非執行防疫相關工作的警察、高中職以下教職員和運輸及倉儲業者全部排在第七類,65至74歲的人排在第八類,身體極度虛弱罹患罕見疾病和重大傷病的台灣同胞卻是排在第九類。政府高官更優先於這些人等接種疫苗。前述如憲兵警察村里長等固然重要,但接種疫苗的施打順序排在老人和重大傷病患者之前則明顯不合理,更加不符合民主國家基本的倫理和道德規範。尤其政府官員施打疫苗的順序更是排位在僅次於醫事人員之後,完全是濫用特權。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不斷修改的COVID-19疫苗公費接種對象,完全不符合一個先進民主國家的疫苗施打標準;無論是日本、韓國、歐洲如德國法國、英國、加拿大以及美國等,幾乎沒有一個民主國家的政府高官和政府機關人員是搶在弱勢團體和年長國民的前面施打疫苗。如此對於社會弱勢者生命權的極度不尊重,等同剝奪和降低弱勢同胞活下去的機率,使弱勢病患更可能因感染死亡。

6月25日,和信醫院治癌中心及民間癌症病友團體包括中華民國頭頸愛關懷協會、社團法人台灣全癌症病友連線和財團法人勇源輔大乳癌基金會共同為癌症病患弱勢群體致公開信予衛福部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希望癌症病患能依照民主國家尊重國民生命權的標準優先接種疫苗,但衛福部並未有任何回應,台灣媒體更是幾乎未曾將焦點放在癌症病患身上。在此,鄭重呼籲台大癌醫中心醫院作為癌症病患治療的龍頭醫療院所,支持響應和信醫院守護癌症病患的號召。

從民進黨政府執行3+11政策,降低航空機組員的隔離期間後,台灣從桃園諾富特飯店到台北萬華阿公店,台北新北爆發首波大規模的本土疫情淪為重災區,傷亡擴散蔓延至全台灣所有的縣市。如今,五月疫情高峰時幾乎使雙北的醫療院所瀕臨醫療崩潰的危機,獲得暫時性的解除,但是新冠肺炎的變種病毒卻依舊每天都是台灣民眾的致命威脅。儘管如此,所有因罕見疾病和重大傷病如癌症病患等依然每天在為生命搏鬥,如同疫情未爆發前一樣。疫情來臨後,癌症病患面對更加險惡的環境,無論在生理上乃至心理上都承受著極巨大的壓力。

民進黨政府應重視罕見疾病和重大傷病患者如癌症病患等國民同胞的生命權,政府高官及官員的疫苗施打應該延後,否則台灣沒有資格偽裝成是民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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