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允恭私照外流!妻子代遞狀提告 控記者前女友性騷

(記者洪承恩/綜合報導)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先前被爆料,擔任高雄市新聞局長時,與女記者發生不倫關係,把辦公室當砲房,因而被撤職、停止任用2年。對此,丁允恭的妻子蔣婕妤18日到台北地院提告,並求償新台幣1元。

丁允恭擔任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已訂婚,不過後來被指控,因為職務的原因,與某女記者交往。事件爆料出來後,丁允恭因此請辭總統府發言人職務。

圖/丁允恭請妻子蔣婕妤到台北地院遞狀,向何女提告性騷擾。(翻攝免費圖庫pixabay

後續監察院調查,認定丁允恭的行為構成性騷擾,因此進行彈劾、移送懲戒。懲戒法院則認為,丁允恭行為放蕩不減,損害政府信譽、公務員形象,2021年3月判決撤職、停止任用2年。

丁允恭
丁允恭

圖/監察院委員紀惠容認為,丁允恭的行為涉嫌性騷擾。(翻攝丁允恭臉書)

對此,丁允恭的妻子蔣婕妤18日到台北地院提告,求償新台幣1元。丁允恭說明,他請妻子幫忙到台北地院遞狀,對2020年和女在週刊上貼出他隱私照的部分提告性騷擾,「這也是在監委紀惠容追殺之下,我們不得不採取的動作。」

丁允恭解釋,之所以會提告,完全是依照紀惠容向懲戒法院上訴的標準,當時他在臉書張貼與何女衣著整齊、在公共場合拍的照片,被紀惠容認定性騷擾。雖然懲戒法院判定不構成,但照這個標準來看,何女在週刊上刊登的照片,不但有他的裸體,還有沒有經過同意、在他睡著時偷拍的照片,「按照紀大監委的標準,那對我是十倍的性騷擾。」

丁允恭說明,之所以會提告,除了討公道以外,也是希望藉由司法,釐清性騷擾的範圍,若告訴成立,也能突顯他是受害者的事實。同樣的,若法院認為,何女的行為不構成性騷擾,那麼紀惠容對他的指控同樣是錯誤的,「性騷擾的範圍不該無限上綱,就只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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