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小芹賣假包 判2年半將入獄

藝人丁小芹賣假名牌包、服飾,判刑2年半定讞,將入監服刑。圖為她去年在律師陪同下,開道歉記者會。(本報資料照片)
藝人丁小芹賣假名牌包、服飾,判刑2年半定讞,將入監服刑。圖為她去年在律師陪同下,開道歉記者會。(本報資料照片)

藝人丁小芹5年前在網路賣假名牌包及衣物,部分消費者匯款後收到假貨,有人甚至沒收到貨,怒控詐欺。去年丁公開道歉,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認定,雖將她減刑後輕判2年6月,但無法緩刑,須入監服刑,近日將通知發監執行,昔日亮麗的女藝人,將在獄中過年。

41歲丁小芹以模特兒出道,1999年發首張專輯,並拍攝戲劇,2006年起重心轉向服飾店。她被控在2015年及2016年間,於拍賣網站販售名牌包、鞋子、衣服等,標示「9成新、保證書、紙袋全齊」等,吸引買家分以7500元至4萬元購買。

部分買家收到懷疑是假貨,送鑑定確認是仿冒品,要求退款,另有買家購買全新的化妝品、衣服,卻收到二手貨,甚至匯款但沒收到商品,報警提告。

新北地院審理時,丁辯稱拍賣帳號借友人使用,但法官斥責她價值觀嚴重偏差,依加重詐欺罪重判3年6月,上訴後,去年9月她開記者會,公開致歉,並呼籲各界尊重智慧財產權。

智慧財產法院考量她坦承犯罪且事後努力與大多數被害人、商標權人達成和解,全額賠償損失,審酌她目前兼職、時薪200元且不穩定,減刑後判2年6月徒刑;因刑度超過2年,且5年內有犯罪前科,不符緩刑要件。丁女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