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一分局亂開罰單!

【記者 宋祥霖/高雄 報導】三民一分局 分局於109年8月間開立阮姓女子闖越路檢點,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之告發單,當事人聲明異議經法院撤單一案。

三民一分局尊重法院判決,並加強教育所屬執行取締酒駕路檢勤務,應依標準作業程序擺設「酒測攔檢」告示牌及相關裝備。

告發第35條4項1款應更加謹慎明確,攔查時,應站立於明顯處所,使受檢者能清楚知悉,攔停時,要有明確之制止動作,且要有公開全程錄影(音),並攝入執勤員警之制止行為,以落實執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