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籍公投 12月18日確定來不及

行政院會通過《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全案送至立法院審議。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昨在立院備詢時指出,法案通過後才會建置系統,粗估至少要9個月;且根據草案規定至少60天前須完成申請造冊等工作,所以今年底1218公投確定無法適用,「真的是來不及。」

政院針對全國性公投擬出草案,目前規畫採「移轉投票」模式。民進黨立委羅美玲質詢指出,不在籍投票勢在必行,草案明定有公投投票權的民眾要在60天前申請線上登記移轉投票,目前電子系統建置狀況如何?李進勇指出,目前電子系統等法案通過後才會建置,初估要9個月以上,必須很負責任地講,「站在選務上,年底公投勢必來不及。」

李進勇也強調,草案通過後,中選會尚須研訂實施辦法、選務作業補充規定及配套,並辦理投票權人宣導作業及選務人教育訓練,因此確實無法在12月18日舉行的全國性公投適用。

國民黨立委、內政委員會召委林為洲昨會前表態想力拚將草案送出委員會,但因政院版本尚未付委,民進黨與時代力量黨團希望待政院版草案付委後再併案審查,雙方溝通未果,林為洲一度宣布休息,率黨籍立委離席。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痛批,原希望好好協商,但林為洲卻以「休息」為手段來逼大家投降。而僵持50分鐘後,雙方各退一步,決議將草案條文宣讀完畢散會,等政院版本付委再擇期排審。

此外,針對政院草案遭質疑設限阻擋台商參與,立院法制局提出評估報告建議,若以境內移轉投票方式,也就是「僅投票地不同」,確實是可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