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甘分手男子私裝監視器監控女友 吃官司

新竹一名卅六歲的吳姓男子,不滿女友移情別戀,竟然更改女友臉書密碼偷看內容;甚至在女友房間裝設監視器遠端監視女友。結果吃上妨害秘密等官司,被法官判拘役五十九天,如易科罰金要付出五萬九千元。(彭清仁報導)

新竹市一名卅六歲的吳姓男子,與女友原本感情相當好,但女友卻突然執意提出分手要求,讓吳姓男子百思不解。由於吳姓男子不甘遭女友拋棄,為查出分手原因,竟然更改女友臉書的密碼,偷看臉書的內容。另外,吳姓男子還侵入女友的房間,在電腦桌下裝設監視器,遠端監視女友的一舉一動。只是監視器裝上去不久,就被女友發現,女友不甘心隱私被偷窺,一氣之下控告吳姓男子妨害秘密及妨害電腦使用。

全案法官在審理時,被告吳姓男子坦承犯行,並向法官供稱,去年間不知道為何女友突然提出分手,才會更改女友臉書密碼及裝設遠端監視器,侵害女友的生活隱私。法官審酌,因女友曾告知對方臉書密碼,且吳姓男子裝設監視器不久就被發現,侵害結果並不嚴重。且被告犯後也坦承犯行,頗具悔意,法官因而依妨害電腦使用及妨害秘密罪名,判處吳姓男子拘役五十九日,得易科罰金五萬九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