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過《反外國制裁法》反制美歐「長臂管轄」

(德國之聲中文網)在美國及歐盟在貿易、技術、香港及新疆人權議題上不斷施壓之際,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周四表決通過《反外國制裁法》。專家分析,這項新法是中國反制外國制裁的最新及最廣泛的法律工具,旨在讓中國的報復措施更具合法性和可預測性。外國企業擔憂,《反外國制裁法》的出台將對外國投資造成影響。

根據中國官媒央視報道,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周四表決通過《反外國制裁法》,但細節尚未公布。同日通過的還有數據安全法、海南自由貿易港法、新修訂的軍事設施保護法等。《環球時報》引述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田飛龍稱,新法主要包括兩方面,其一是阻斷外國制裁的效力,其二是施加同等或讓對方“更加痛苦”的反制裁。 該報還介紹道,具體措施將包括限制出境、凍結資產賬戶、對有關實體和個人進行制裁等。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周二(6月8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反外國制裁法立法時表示:“為了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尊嚴和核心利益,反對西方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今年以來,中國政府已多次宣布對有關國家的實體和個人實施相應反制裁措施,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中國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的14名副委員長因去年通過《香港國安法》而被美國列入制裁名單。批評者認為國安法削弱了香港的政治自由,北京則聲稱此舉是為恢復香港社會穩定。

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去年11月曾經表示,“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戰略布局,協調推進國內治理和國際治理,更好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在今年3月發表的工作報告中也指出,要“加快推進涉外領域立法,圍繞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長臂管轄等,充實應對挑戰、防範風險的法律‘工具箱’”。

今年1月,中國商務部宣布了評估外國對中國貿易和商務的限制是否合理,以及中國個人或企業可在中國法院提告求償的機制。

美國及其盟友不斷對中國官員實施制裁,以表達對新疆維族人權和香港民主活動受到打壓的關切。這也引發中國對美國、歐盟政治家和官員的反制裁措施。

美國還鎖定了華為、中興等違反美國對伊朗或朝鮮制裁措施的中國企業,此舉被中國批評為“長臂管轄”。

《反外國制裁法》通過後,日本共同社記者在周四中國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提問道,該法是否會影響中國同一些國家的外交關系。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表示,“這種擔心是完全沒有必要的”。他也強調,制定專門的反外國制裁法,是為中國“依法反制外國歧視性措施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和支撐”。

歐盟商會:不利吸引外國投資

中國在今年四月低調進行反外國制裁法案第一次審議。就在6月7日中國官媒報道全國人大將第二次審議該法的兩日後,法案便獲得表決通過,跳過了一般法案三次審議的步驟。

中國歐盟商會表示,其成員對法案在缺乏透明度的情況下獲得通過表示驚訝。商會主席伍德克(Joerg Wuttke)對路透社表示:“中國似乎相當匆忙。這樣的舉動不利於吸引外國投資或安撫越發覺得自己是政治棋局犧牲品的企業。”

香港普衡律師事務所的吳壯輝(Shaun Wu)表示,有意在中國開展業務的企業可能會發現,他們面臨中國監管機構對其在本地和外國運營日益嚴格的審查。

中國的法學專家則認為,北京只是在美國和歐盟的劇本中截取了一頁;近年來,美歐通過了各種法案作為與中國往來的法律依據。

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江雨表示:“中國過去既沒有經濟實力也沒有政治意願使用法律手段報復美國的制裁。如今兩者皆有。”

他指出:“合作是上策,但美國並不想要。所以報復是中策,例如這次的新法。忍氣吞聲則是下策。”

(路透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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