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8月施行水泥玻璃產能置換辦法,提高水泥產能、保障太陽能發展

【財訊快報/陳孟朔】中國工信部最新發布《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將自8月1日起實施,明確,新上太陽能壓延玻璃項目不再要求產能置換,以保障太陽能發展需要。 工業和資訊化部20日印發修訂後的《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辦法》明確,提高水泥項目產能置換比例,保持平板玻璃產能置換比例不變,新上太陽能壓延玻璃專案不再要求產能置換,但要建立產能風險預警機制,《辦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辦法》對置換比例和置換範圍根據新形勢做了調整。一是提高水泥專案產能置換比例,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水泥專案由1.5:1調整至2:1,非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由1.25:1調整至1.5:1。二是加大低效產能壓減力度,對產業結構調整目錄限制類的水泥產能以及跨省置換水泥項目,產能置換比例一律不低於2:1。三是鼓勵固廢綜合利用,湖北、貴州等五省磷(鈦、氟)石膏生產水泥專案產能可實施等量置換。四是保障太陽能發展需要,新上太陽能壓延玻璃項目不再要求產能置換。

工業和資訊化部表示,到2025年,太陽能壓延玻璃缺口較大,太陽能玻璃產能的結構性短缺問題已經顯現。因此,為有利於保障太陽能新能源發展,促進中國能源結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