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分局員警涉集體收賄 北檢再起訴6警5業者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5日電)北檢偵辦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員警涉嫌集體收受酒店業者賄賂案,查出8名員警涉共收賄新台幣556萬餘元,繼2月間先行起訴李姓、陳姓員警,今天追加起訴凃姓等6名員警及5名業者。

檢調獲報,曾姓姐妹經營的酒店集團媒介女陪侍與男客性交易,為免員警取締,安排股東及公關以每家酒店每個月給予員警2萬元、逢三節加碼1萬元的價碼,涉行賄轄區中山一派出所員警及刑責區偵查隊員。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錦鴻先後發動7次搜索,於2月間先行起訴李姓、陳姓員警及曾姓姐妹等10名業者,今天追加起訴涉嫌收賄的前中山一派出所凃姓、吳姓、陳姓、張姓員警,及陳姓、許姓偵查隊員。

起訴書指出,凃姓等6名員警分別自民國102年起至107年間收受酒店業者賄賂,有員警甚至直接到酒店辦公室收取賄款,還有員警接受酒店消費招待,進而包庇酒店業者媒介性交易或色情坐檯。

檢察官統計,8名涉案員警共收賄新台幣556萬餘元,但全部否認與酒店業者有金錢來往。

檢察官認為,今天追加起訴的凃姓等6名員警已領取國家俸祿,卻長期向酒店業者收賄,並於臨檢之際自甘配合業者而未落實取締,嚴重掏空警察職權,罔顧警察職權尊嚴,犯後毫無反省之意,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察官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等罪嫌起訴凃姓等6名員警,由於凃等6名員警仍在羈押中,檢察官今天已將全案移審台北地方法院,法院將決定是否羈押。

此外,檢察官另依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等罪嫌起訴邱姓男子等5名酒店業者,在押的邱男今天一併移送法院審理。(編輯:戴光育)110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