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首日禁餐飲內用 李逸安帶隊稽查

【記者陳世長台中報導】台中市昨日宣布,自即日起至6月8日止,全市餐飲業禁止現場飲食,店外也不能脫下口罩飲食,一律採用實名實聯制外送、外帶。對於勸導後仍拒絕配合的餐飲業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立裁處單,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經發局副局長李逸安今(22)日率隊至草悟道、市民廣場周邊稽查與宣導防疫措施。


李逸安表示,國內本土確診案例急速攀升,台中市昨日也新增5名本土確診案例,追溯傳染途徑多是未戴口罩、近距離群聚造成,因此市府加強稽查群聚行為及宣導外出佩戴口罩;為進一步降低染疫風險,防止消費者用餐時取下口罩,產生防疫破口,從即日起台中市餐飲業、便利商店、超級市場、百貨公司、量販店、連鎖加盟店、夜市、市場、商圈或其他相類的餐飲場所全面禁止內用;為保護店家及消費者,外帶、外送採實聯制,雖會造成民眾一時不便,卻是防疫所需,希望店家、民眾共同配合,守護彼此健康。

經發局說明,今日市府兵分兩路至草悟道周邊店家稽查與宣導13家次,店家皆已自主配合暫停內用,並公告及實施外帶、外送實聯制,消費者也能主動配合。此外,民眾未妥善佩戴口罩計口頭勸導2件,皆立即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