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欣裕台附隨組織案 國民黨興訟敗訴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5日電)黨產會於民國105年
間,認定中投、欣裕台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國民黨等不
服興訟,法院今天宣判,認定黨產會處分並無違誤,判
國民黨等敗訴,可上訴。
國民黨委任律師張少騰聆判後指出,待收到判決書後研議上訴。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於民國105年11月2日
作出黨產會成立以來第1個行政處分,認定中投、欣裕
台為中國國民黨的附隨組織。中投、欣裕台及國民黨不
服這項處分,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處分,案件由台
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
審案合議庭在107年6月間認為黨產條例第2條等條
文,有違反憲法之虞,裁定停審並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
釋憲。大法官於去年8月底做出釋字第793號解釋,宣告
受理解釋的黨產條例條文合憲,此件原因案件再度開庭
續行審理,全案日前辯論終結,今天宣判。(編輯:李亨山)110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