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成案「公投綁大選」、「反萊豬公投」提案 國民黨:積極二階連署

中國國民黨先前針對公投脫鉤大選議題、反萊豬進口議題,分別提出「公投綁大選」、「反萊豬公投」等相關提案。中央選舉委員會今(18)日召開委員會議,審議3項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決議「公投綁大選」、「反萊豬公投」公投提案合於規定,將函請戶政機關於15日內查對提案人名冊,意即國民黨可對上述兩項公投進行第二階段連署作業。對此,國民黨回應將進行積極二階連署。

中選會指出,江啟臣先生所提「你是否同意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半年內,若該期間內遇有全國性選舉時,在符合公民投票法規定之情形下,公民投票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以及林為洲先生所提「你是否同意政府應全面禁止進口含有萊克多巴胺之乙型受體素豬隻之肉品、內臟及其相關產製品?」等2項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經該會2020年11月25日分別函請提案人之領銜人限期補正,提案人之領銜人補正後經提委員會審議,認定皆合於規定,因此,上開2項公投提案均將函請戶政機關於15日內查對提案人。

中選會說明,張竹芩女士所提「您是否同意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應增列條文:第十屆立法委員應於2022年5月20日前審議通過憲法增修條文修正案,將前言『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改為『為因應國家現階段之需要』,續依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程序,送交全國公民投票複決」全國性公民投票案,2020年12月4日舉行聽證竣事,經委員會議審議,決議函請提案人之領銜人限期補正。

中選會進一步說明,依據公民投票法第10條第3項規定:「主管機關於收到公民投票提案或補正之提案後,應於60日內完成審核。經審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敘明理由,通知提案人之領銜人於30日內補正,並以1次為限,屆期未補正或經補正仍不符規定者予以駁回:一、提案非第二條規定之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二、提案違反前條第四項所定辦法之規定。三、提案不合第1條第2項或前條第八項規定。四、提案有第32條規定之情事。五、提案內容不能瞭解其提案真意。」及同條第5項規定:「公民投票案經主管機關認定合於規定者,應函請戶政機關於15日內查對提案人。」。

中選會表示,有關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最新進度,民眾可至該會官網「全國性公民投票專區」查詢(https://web.cec.gov.tw/referendum)。

對於中選會審議通過「公投綁大選」、「反萊豬公投」等兩項公投案,國民黨表示,二階連署人數門檻近29萬,為達成目標,將規劃各縣市辦理同步連署活動,並於各人潮聚集點擺設連署攤,號召更多民眾共同響應連署。

國民黨強調,兩項公投案皆攸關民眾權益與健康,但當前執政者的作為與多數民意背道而馳,因此國民黨將全力發動二階段連署的工作,務必讓公投成案,在「公投綁大選」、「顧食安公投」等兩項議題上,明(2021)年8月能透過公民投票展現全民具體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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