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26日零時起競助選社群大頭貼不能換 最高可罰500萬

明天(26日)就是九合一大選與修憲複決公投投開票日,中選會今天提醒,明天零時起,不可以從事競助選活動,包含相關競助選的社群大頭貼也不能在投票日當天更換、更新,或轉傳分享,一旦認定違法,罰鍰是新台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

中選會今天舉行選前記者會,主委李進勇指出,今年選務在全台設有368個選務作業中心、17649個投開票所,動員逾30萬選務工作人員,而排除「第11屆嘉義市長」重行選舉人人數後,選舉人人數為1896萬7771人,此外「18歲公民權」修憲公民複決投票權人數為1923萬9392人,首投族76萬人。

李進勇提醒,明天可宣傳公投,但不能從事競選、助選活動,公職候選人在投票日當天不能從事公投宣傳活動或其他競助選活動;而候選人以外的民眾,明天雖然可以從事公投宣傳,但不能穿插候選人姓名、政黨名稱、標語、旗幟、看板、號次等相關影像、聲音及文字。

李進勇也表示,民眾投票日不可攜出選舉票或公投票,否則將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下罰金;也不可撕毀選舉票或公投票,否則將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媒體詢問,明天零時起是否在社群上也不能更新與競選有關的大頭貼,陳朝建指出,投票日當天,政黨跟任何人都不可以從事競助選活動,相關競助選的大頭貼不能在投票日當天更換、更新。

他說,今天尚未過午夜之前,已存有的狀態可以不必移除,但只要有更新或是轉分享,都是競助選活動;至於如何認定,陳朝建表示,大頭貼更換部分,只要收到檢舉就會依程序認定,一旦認定違法,罰鍰是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

副主委陳朝建也提醒,今天所有的公開造勢活動依法須在晚間10時前結束,但晚間10時至12時,仍可以進行非公開且不影響社會安寧的活動,例如發送拉票簡訊等,而一過了午夜12時,所有競助選活動皆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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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秦穎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