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友防詐四招|新北警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新北市婦幼隊趁著228連假,前往捷運安坑輕軌站進行法律觀念宣導。(記者趙靜姸翻攝)
新北市婦幼隊趁著228連假,前往捷運安坑輕軌站進行法律觀念宣導。(記者趙靜姸翻攝)

【警政時報 馬治薇/臺北報導】

年來由於性侵害案件被害人年齡層逐年下降,加上網路交友衍生的一夜情、發生親密接觸後被拍下性私密影像,甚至進一步以性私密影像威脅被害人的數位性別暴力樣態,每一宗案件除了造成被害人極大的身心靈傷害外,也讓警方及社會大眾對於性犯罪問題更加關注與重視。新北市婦幼隊特別趁著即將到來的228連假,前往近期人潮眾多的捷運安坑輕軌站體舉牌,並針對被害高風險之學生族群及出遊民眾強化法律觀念宣導,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期能降低性侵害犯罪之發生。

根據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統計發現,111年性侵案件多為「熟人性侵」,最高的關係比例是認識友人,親屬及網友次之;被害人年齡以1217歲間占多數;發生場域以住宅區占最多,特種營業場所(旅館、酒吧、KTV等娛樂場所)次之,因青少年們對於性自主權觀念懵懂,對熟識者較無防備心容易相信對方,受害風險增加。

網路犯罪案件日益上升,人們易於網路上隱藏真實身份,對此,新北市婦幼隊隊長劉家次呼籲,現今青少年習慣於網路世界中獲取新知及交友,如何在網路環境中保護自己是個重要的課題。

新北市警察局統計發現,111年性侵案件多為「熟人性侵」,且被害人年齡介於12-17歲間佔多數。(記者趙靜姸翻攝)
新北市警察局統計發現,111年性侵案件多為「熟人性侵」,且被害人年齡介於12-17歲間佔多數。(記者趙靜姸翻攝)

《交友防詐4招》

一、不留個資保隱私:不在網路上留下可辨識真實身分的個人資料,如:真實姓名、就讀學校、居住地址與通訊方式等,另外私密照片、清晰五官或身體特徵的照片,都不建議PO上網,也不能傳給任何人,以免被有心人士操弄掌控。

二、網友約見要謹慎:與陌生網友見面應結伴同行,且選擇在明亮開放的公共場域,避免貿然隻身前往網友住家,另網友間應避免借貸金錢,也不要接受對方的禮物餽贈,以免對方假送禮真詐騙。

三、清醒理智防小人:與任何人約會見面需謹記,不食用來路不明的食物或飲料,隨時緊盯自己的飲食容器,以確保自己不會在不知情的狀況下,服下不明藥物,而且飲酒應節制,以避免喪失自主能力,導致無法挽回的憾事發生。

四、勇敢求助不害怕:如果不幸遇到網路詐騙、恐嚇、傷害或私密照外流等狀況,應勇於向家人朋友或師長們求助,千萬不要因為害怕丟臉而羞於啟齒,導致傷害持續擴大。

原始新聞來源 交友防詐四招|新北警籲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警政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