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令易忽略 大同分局宣導安全駕駛觀念

圖:大同分局至轄內重要路口宣導安全駕駛觀念

【記者 薛秀蓮/台北 報導】為了避免發生交通事故時,還原事故當時的原貌,許多廠牌的行車紀錄器功能已進步不少,除了提升畫素及夜視功能以外,更增加諸如車輛發生碰撞時,可即時偵測振動並保留前後5分鐘的影片,以釐清相關肇責,成為民眾行車時不可或缺的設備。

圖:協勤義交人員手持宣導告示牌向駕駛宣導


行車紀錄器原本是用來自保的工具,惟民眾檢舉案件趨於頻繁,且交通相關法令多如繁星,有時在行車過程中稍不注意,常天外飛來一筆罰單,最常被用路人所忽略的就是在多車道轉彎,未先駛入內、外側車道。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相關規定,右、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或內側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轉彎。

大同分局提醒相關違規最常發生在車流量大的路口,有時用路人為了搶快,常行駛至路口後才強行切入轉彎,易造成後方來車反應不及,所以行車轉彎時請提早駛入相對應的車道,並配合使用方向燈,以減少事故發生。

圖:警員至轄內重要路口發送安全駕駛宣導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