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愛區民宅樓頂冒火煙 虛驚一場

仁愛區華一街一戶民宅樓頂,九日冒出熊熊火光與濃煙,里長緊急通報基隆消防局前往滅火,現場發現只是燃燒紙錢,虛驚一場,消防局及環保局人員僅予勸導。不過仍強調,依據消防法、空氣污染防制法規,違法之行為人最高可處以十萬元的罰款,民眾勿以身試法。

光華里長陳世豐指出,前兩天位於華一街的民宅樓頂冒出火光及濃煙,嚇壞附近居民,經過緊急通報成功一路的仁愛消防分隊,大批人員上樓查看,發現是屋主在焚燒紙錢,一旁還有木材,懷疑也有可能燒柴火。仁愛消防分隊強調,露天燃燒行為人,若未依規定申請,並在現場設置相關設備警戒防護,消防局除可依據消防法開罰三千元以上罰款外,亦可會同環保單位逕行舉發,環保局空氣污染防制法最高可開出十萬元罰單,呼籲民眾切勿任意燃燒野草、雜物,心存僥倖,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