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宗欠薪 勞局認定歇業事實

勞工局十七日至仙宗公司認定歇業事實。   (勞工局提供)
勞工局十七日至仙宗公司認定歇業事實。 (勞工局提供)

將協助勞工申請積欠工資及資遣費墊償 並對公司規避勞動檢查 依勞基法裁處

記者翁聖權∕新營報導

仙宗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十月一日停工、積欠員工九月至十一月薪資及資遣費,至今皆未與勞工協商。為保障勞工權益,勞工局十七日邀集相單位至該公司認定歇業事實,現場有十名勞工代表,市議員李偉智議員也到場關心。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仙宗公司積欠勞工薪資及資遣費,目前雖停工但未辦理歇業,經該公司員工向勞工局申請歇業事實認定後,即核發歇業事實之證明予勞工,另待勞工取得債權證明後,勞工局將再協助勞工申請積欠工資及資遣費之墊償。對於仙宗公司積欠員工薪資規避勞動檢查,勞工局已依勞動基準法第八十條規定予以裁處。

仙宗公司欠薪案,勞工局於第一批被資遣勞工勞資爭議調解後,協助勞工取得或為勞工開立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書。第一批進入勞保局審核失業給付之十一名勞工,因仙宗公司積欠勞工保險等保險費,勞保局核定暫行拒絕給付,經勞工局與勞保局協調請其縮短作業時間後,勞保局於十六日電匯勞工帳戶。

仙宗公司後續請領失業給付之勞工,勞工局仍會持續協助,讓勞工於農曆年前順利取得失業給付,暫時渡過生計難關。

對於仙宗公司一直規避處理勞動債權,勞工局已發函要求仙宗公司限期清償,屆時未清償,勞工局將提報勞動部對於仙宗公司代表人及實際負責人禁止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