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法院裁定 動用情報機構疫調須有節制

(法新社耶路撒冷1日電) 以色列最高法院今天裁定,政府動用對內情報機構追蹤新型冠狀病毒傳播狀況必須有所節制,因為嚴厲監控會被視為對民主的打擊。

以國政府去年3月開始動用國家安全局(Shin Bet)的監控技術,當時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的病例數開始激增。

最高法院曾立即阻止此一作法,並指出,這種疫情監控計畫須透過立法授權,於是追蹤作業在去年6月中斷。但到了7 月,由於病例再度激增,國會通過法案,容許在「不如此即無法完成疫調」的情況下,祭出監控手段。

最初僅容許監控疫情3週,後一再延長。批評人士抨擊,此舉侵犯隱私,經4個公民社團提起訴訟後,7名法官組成的小組裁定,以色列政府必須自3月14日開始,大幅限制動用情報機構從事疫調。(譯者:張佑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