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區違規視聽歌唱業 遭斷水電

中和一處住宅區違規經營視聽歌唱業者,遭公安稽查小組執行斷水斷電處分。(新北市城鄉局提供)
中和一處住宅區違規經營視聽歌唱業者,遭公安稽查小組執行斷水斷電處分。(新北市城鄉局提供)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中和區一處住宅區一家違規經營視聽歌唱業,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多次被查獲,但業者屢以更換人頭方式規避裁罰持續營業,十日晚間市府公安稽查小組前往執行斷水斷電處分。城鄉局長黃國峰表示,八大行業不得於住宅區營業,以人頭經營規避罰鍰惡意重大,凡經查獲一定會採取必要強制作為。

黃國峰指出,依《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規定,住宅區不得經營視聽歌唱業、酒家業等八大行業;中和這家住宅區內違規經營視聽歌唱業者,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已被查獲多次,裁罰金額累計超過七十五萬元,但仍以更換人頭負責人持續營業。

新北市中和區一處住宅區違規經營視聽歌唱業者持續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遭市府公安稽查小組執行斷水斷電處分。(新北城鄉局提供)
新北市中和區一處住宅區違規經營視聽歌唱業者持續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遭市府公安稽查小組執行斷水斷電處分。(新北城鄉局提供)

城鄉局表示,針對違規業者執行開罰、斷水電,市府公安稽查小組將不定期稽查取締;也要求土地或建物所有權人善盡維護管理其合法使用的法律義務。倘遭斷水斷電,需滿六個月並繳清該地址歷年來所有罰鍰後,才能向市府申請復水復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