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洛伊德之死 法醫:心臟病和毒品非直接死因

(法新社明尼阿波利斯9日電) 美國法醫今天在前白人員警蕭文出庭受審時表示,雖然非裔男子佛洛伊德(George Floyd)患有心臟病與吸食毒品,但這並非造成他死亡的「直接原因」。

法新社報導,明尼蘇達州漢尼本郡(Hennepin County)首席法醫貝克(Andrew Baker)告訴陪審團,佛洛伊德是因警方壓制時的「束縛行為與頸部壓迫」致死。

涉案的45歲前白人員警蕭文(Derek Chauvin)面臨謀殺與過失殺人等罪名指控。2020年5月25日,46歲的佛洛伊德涉嫌在商店使用20美元偽鈔遭警方逮捕。

根據路人拍攝影片,蕭文以膝蓋壓住佛洛伊德頸部,時間超過9分鐘,佛洛伊德當時上銬、面部朝下,死前一再哀喊「我不能呼吸」。這起事件引發全美及全球示威,抗議警方暴力執法與種族不平等。

佛洛伊德的死因是此案關鍵,這場備受關注的審判在明尼阿波利斯市(Minneapolis)法庭開庭,現場高度警力戒備。

檢方試圖證實佛洛伊德死於窒息,近日找來多位醫學專家佐證。

蕭文的辯護律師則聲稱佛洛伊德的死因,和他服用非法止痛藥物「吩坦尼」(fentanyl)與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冰毒)有關,還有他本身的原有疾病。

為佛洛伊德進行解剖與開立死亡證明書的貝克表示,他在進行解剖前,刻意不看任何有關佛洛伊德死亡的影片,以避免產生「先入為主的想法」。

在死亡證明書上,貝克提及「執法人員壓制、束縛及頸部壓迫併發心搏停止」是佛洛伊德的死因。

貝克表示,佛洛伊德使用吩坦尼和他本身的心臟疾病,並不會導致頸部壓迫。

他說:「這些都不是直接原因,而是促成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