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權社宅」並非既定政策 林右昌籲外界不要以訛傳訛

對於媒體披露新內閣將全力推動「使用權社宅」,內政部長林右昌澄清這並非既定政策,請外界不要以訛傳訛。(圖:內政部提供)
對於媒體披露新內閣將全力推動「使用權社宅」,內政部長林右昌澄清這並非既定政策,請外界不要以訛傳訛。(圖:內政部提供)

外傳新內閣就位後為了實現居住正義,將推動「使用權社宅」,透露這是要讓民眾能用比較低廉的價格,向政府購買超過20到30年的「房屋使用權」,將訂有最低使用年限,幫那些租得起、但買不起房屋的民眾找到穩定的棲身之所,報導甚至還提到最快會在今年上半年上路。對此,內政部長林右昌澄清「使用權社宅」並非既定政策,請各界千萬不要以訛傳訛。

林右昌表示,社會住宅有三個非常重要的精神:在最需要的時候,留給最需要的人;要有一定的周轉率;必須要有退場機制。

他進一步解釋,現行使用社宅的時間採行「3+3年」設計,這部分還可以滾動檢討。不過他認為臺灣的社宅政策起步得非常晚,是在民進黨列入「十年政綱」、總統蔡英文執政後才開始推動,和其他國家已經推行了數十年完全無法相比。因此,不管是直接興建還是「包租代管」,國內社會住宅的數量都還需要大幅提升,這是社宅政策最大的課題,也是未來要繼續努力的方向。

林右昌指出,社宅的使用一定要有「退場機制」,當使用者達到一定的社會經濟地位之後,就應該要退場,把國家資源留給更需要的年輕人以及弱勢族群。他比喻就像停車問題,車輛很多但停車格有限,因此「公有停車格」規定費率並限制使用時間,就是為了提高周轉率,把需求留給最需要的民眾。林右昌說這個道理相信大家都能理解。至於所謂「使用權社宅」的想法,還有待更多的討論和研議,並不屬於既定政策,請大家千萬不要以訛傳訛。

林右昌強調,他非常重視社會溝通,內政部如果有重大政策,他會親自向社會大衆報告說明。(張柏仲報導)